作者Westwind525 (我化為風,感受你)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房屋買賣
時間Sat Mar 18 20:00:57 2017
家族因長輩過世目前在處理後續遺產
房屋(所有權已過戶為三位繼承人共同持有)欲拍賣
P.S 三位繼承人代號為A.B.C
請房仲代理後有買主願意購買
已進入簽約 買方已支付訂金階段
近日聽聞A跑去代書那咆哮後強行要回
賣方授權書(A B C共同簽署.權狀.A方的印鑑證明
希望能先拿到一些錢才願意把相關證件交出繼續買賣流程
並威脅如不照做之後拿去地下錢莊貸款
用印的日期即將到來
實在是很擔心雙親會因為這種....行為
而遭到連累需要分擔違約賠償金
而上來站上請教諸方大神
※問題:
1.契約上也有註明一條"自文件交付日起至買賣合約完成(或解除)日止,
非經甲乙雙方同意, 任一方均不得向特約地政士(代書)要求取回文件,....."
為何A能在沒得到買方及BC同意下就能取得證件
是代書職務上的疏失還是合法的行為呢?
能否因此對代書提起相關後續行為?
2.如期還是不願意交出來 進入違約的階段
能否經過相關舉證,證明違約行為純屬A一人責任
(房屋仲介方式表示願意配合 提供相關錄音及舉證
3.現行是否需要撰寫存證信函做責任釐清及為未來如進入訴訟時舉證呢?
4.如真的被拿去地下錢莊貸款,能單憑A一方的同意就貸款?
5.如用印完要交屋 A又跑出來鬧要錢 不然就跑去示意不同意賣屋
會導致在那時 又有違約的可能嗎?
先感謝版上各位大德 真的是對法律的不熟悉
以至於現在有些不曉得該怎樣做最好的處理
平安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0.150.10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489838462.A.979.html
※ 編輯: Westwind525 (101.0.150.104), 03/18/2017 20: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