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stwind525 (我化为风,感受你)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房屋买卖
时间Sat Mar 18 20:00:57 2017
家族因长辈过世目前在处理後续遗产
房屋(所有权已过户为三位继承人共同持有)欲拍卖
P.S 三位继承人代号为A.B.C
请房仲代理後有买主愿意购买
已进入签约 买方已支付订金阶段
近日听闻A跑去代书那咆哮後强行要回
卖方授权书(A B C共同签署.权状.A方的印监证明
希望能先拿到一些钱才愿意把相关证件交出继续买卖流程
并威胁如不照做之後拿去地下钱庄贷款
用印的日期即将到来
实在是很担心双亲会因为这种....行为
而遭到连累需要分担违约赔偿金
而上来站上请教诸方大神
※问题:
1.契约上也有注明一条"自文件交付日起至买卖合约完成(或解除)日止,
非经甲乙双方同意, 任一方均不得向特约地政士(代书)要求取回文件,....."
为何A能在没得到买方及BC同意下就能取得证件
是代书职务上的疏失还是合法的行为呢?
能否因此对代书提起相关後续行为?
2.如期还是不愿意交出来 进入违约的阶段
能否经过相关举证,证明违约行为纯属A一人责任
(房屋仲介方式表示愿意配合 提供相关录音及举证
3.现行是否需要撰写存证信函做责任厘清及为未来如进入诉讼时举证呢?
4.如真的被拿去地下钱庄贷款,能单凭A一方的同意就贷款?
5.如用印完要交屋 A又跑出来闹要钱 不然就跑去示意不同意卖屋
会导致在那时 又有违约的可能吗?
先感谢版上各位大德 真的是对法律的不熟悉
以至於现在有些不晓得该怎样做最好的处理
平安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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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estwind525 (101.0.150.104), 03/18/2017 20: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