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988 (玉米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手機遺失找回,目前被警方說誣告
時間Thu Jan 5 12:55:54 2017
事發文長,不好意思了...
事實經過:
當事者家人,於105年11月遺失手機
當時,因夜間工作告段落後,與其他同事便利商店小聚(過程中,有長官喝酒)
離開後發現手機不見,立即派出所報案。
過程陳述中,敘述手機於便利商店不見,已找不到,懷疑被拿走了
警員受理直接以侵佔遺失審理,而非遺失
(當時並不知是報案侵佔遺失,家人以為遺失)
筆錄做完後,家人詢問,找到要跟你們說嗎?!
警員告知家人,這屬於刑事案件
若後來自己從同事那找到(同事拿走的意思)
不用跟他們說,否則他(受理警員)會直接幫家人告他,送審
好死不死,報案完回到休息處時發現
某長官的桌上,放著他的手機!
(iphone手機,同為黑色面版,拿錯)
當下,他直接告知長官那是他的手機並拿回
長官道歉後歸還。
後來想到警員說的話,怕長官被告,於是就沒把找回這件事告訴警方了!
- - - - - - - - - 告 一 段 落 - - - - - - - - -
12月中旬,派出所受理警員打電話,請他來警局ㄧ趟,演變成偵查隊長來受理案件。
偵查隊長告知家人,你知道當初筆錄時有ㄧ條
「您知悉若虛構案情XXX,會造成誣告嗎? 」
「你回:我知道」
現在警方要以依誣告辦理。
原本一頭霧水的他才發現,遺失報案,報成了侵佔遺失;手機自找回,變被警方誣告。
做筆錄時,他還不知道哪根筋不對...
1. 竟然只說當初警員說的話,卻不願透露警員姓名
(他說當時又沒錄音,沒證據啊! 講了姓名也會害那個警察,且他也可以不承認)
2. 因警員說的話,他還是非常擔心長官被告受影響,一樣沒說出長官誤拿的經過,只告
知在寢室桌上發現。
這一切等筆錄壓完(晚上10點多)等待明早送審,才知嚴重性,打電話回來訴說。
當下跟他告知,你要陳述全部事實啊!
請他先與長官連絡,一同回警局問,是否能夠再次做陳述
回到警局時,偵查隊長說,剛做第二次筆錄完
現在又要做第三次筆錄,推翻第二次言論
你知道警方可以再多告你一條嗎?(好像是偽證)
現在就這樣吧! 越說越錯,法院再去陳述吧!
家人聽到會多一條罪名,驚慌的打消念頭。
問題:
1. 若將長官帶去警局說明,重新說明可以嗎?
真的會像隊長所說的,警方還要再多告一條?!
2. 目前很擔心去法院陳述時,要如何告知?
雖告知家人,在法院就是從頭到尾陳述事實
不要再擔心長官什麼,老實陳述
但畢竟第二次筆錄時沒有說出警員和長官
會不會又讓法官及檢察官造成誤會?
3. 目前,還可以做什麼彌補,至少在法院時,不讓法官及檢察官認為說法有出入 / 差別
,又誤認他是不是說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牽扯到法律的東西還這樣...
他真的太沒觀念,只擔心長官,卻沒擔心自己
等到簡單事複雜化,嚴重了才會怕
如果可以,麻煩解惑了,非常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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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ock0807: 要嘛叫警察辦長官侵占,要嘛自己誣告跑法院,二選一而已01/05 17:45
2F:→ rock0807: ,檢察官才有權利決定要不要起訴,跑法院不一定是有罪01/05 17:45
3F:→ rock0807: 到法院照實講就好了,要請假比較累而已01/05 17:46
4F:→ a9301040: 不會有事,對於事實誤認而已01/05 19:14
5F:→ a9301040: 但你不要在那邊改口供...01/05 19:15
6F:推 higger: 你講的好像很兩難,但沒對象怎麼用侵占遺失物辦?有隱瞞01/06 07:50
7F:→ higger: 什麼嗎? 01/06 07:51
8F:推 higger: 警方查案時找到本人有通話記錄,怎麼可能說找到不用講,是01/06 07:53
9F:→ higger: 預設警方根本不會有動作嗎?你的家人該不會是自以為是的描01/06 07:54
10F:→ higger: 述吧?01/06 07:54
11F:推 loveloser: 受理遺失10分鐘搞定 開侵佔遺失物刑案要作筆錄 要通報01/06 08:07
12F:推 MELOEX: 可能是誤信網路謠言 以為不報刑事拿個三聯單會被吃案才這 01/06 08:23
13F:→ MELOEX: 樣開始劇情的吧01/06 08:24
14F:推 loveloser: 我也是這麼認為....一堆遺失硬要報刑案的01/06 09:03
家人第一次報案,當下無跟警方告知對象拿走。
報案過程中不了解之間的差別,所以做筆錄時無發覺不對勁。
他知情網路警察會追蹤IP與通聯,但他很天真的認為警員說的話,找到不要讓他知道,否
則就直接提告。
當初找回來時,有跟我告知,當下還告知他需跟警方說明,但他非常擔心長官被告,就無
後續。
警員說的話已無法證明,所以不多辯。
但確實考慮到警員說的話,不想害他的長官為出發點。
現在他搞成這樣,若還說謊,說實在的上法院也會漏洞百出
謝謝版友的告知,家人到法院後會照實講! 道歉
※ 編輯: min988 (111.83.140.58), 01/06/2017 13:57:19
15F:→ S522: 應該是隱瞞了很多在派出所的細節,我猜是受理當下硬要報侵占 01/06 13:40
16F:→ Fireya: 你的家人也蠻讓人猜不透的 不見了有先打自己手機找嗎? 01/06 16:25
有喔! 連找尋時都打
但... 他工作關係,IPhone聲音鈕是切下來的,只有震動,所以增加了困難度。
(找到時,未接來電20通以上。)
尋找IPhone 定位也是有開的
(在派出所,警員還用他的手機定位;離開後用別人的追蹤)
當下,警員還陪同他到定位的便利商店找尋,結果找不到。
經過此事,對定位半信半疑...
明明被長官誤拿離開了,後續定位卻還在便利商店附近飄移
今早,家人與長官再次去警局想說明,偵查隊長說沒辦法!
看到他還是很緊張,跟他說了與版友類似的話!
所以,等時間再去秉報和道歉了...
※ 編輯: min988 (111.83.140.58), 01/06/2017 19:47:17
17F:推 MELOEX: 莫忘督割 你也被隱瞞了很多事情 總之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 01/07 06:36
18F:→ MELOEX: 序 一切等上法院再老實的把來龍去脈交代清楚 現在才去警 01/07 06:36
19F:→ MELOEX: 局要說什麼都是多餘 01/07 06:37
20F:→ MELOEX: 他們沒有義務更沒有權力因為你多跑這幾次就把案子收回來 01/07 06:38
21F:推 jorden2895: 不是自己的案件就不要幫別人問,家人亦同,每次都麻是 01/08 03:29
22F:→ jorden2895: 溝通不良造成的誤會,說不定警方把影片掉出來你就被打 01/08 03:29
23F:→ jorden2895: 臉了 01/08 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