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aeco (waterflow)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租屋尚未達租賃期間
時間Tue Mar 27 17:17:56 2012
事實經過:
小弟在今年3/19號與房東簽約 租賃期間為101/4/1至102/3/31止,目前尚未達租賃期間
但由於私人原因而不承租了,當初簽約時已先季繳3個月房租(4000/月)+2個月押金
共20000,無訂金
房東在雙方契約內,以手寫方式註記一條如下:
因本房屋以學生為出租對象,租金較便宜,並以學期計算,因此若中途解約,則不退還
押租金。
問題:
1.請問這樣的註記合法嗎,包含了"押"租"金
2.契約內無違約金載明事項,房東似乎以上列條文視為違約金
請問承租方能主張什麼? 能要回多少個月?
3.該如何處理較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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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214.111
※ 編輯: aaaeco 來自: 180.218.214.111 (03/27 17:20)
※ aaaeco:轉錄至看板 rent-exp 03/27 17:50
1F:推 amalilice:記得如果加註是房東的字 要有押你的章才算有效 03/27 17:57
2F:→ aaaeco:有壓章耶 03/27 18:17
3F:→ aaaeco:不過這樣的條例合理嘛? 這樣我還沒住就5個月飛走了 03/27 18:18
4F:推 iscu:房東如果當初有拿槍抵著你的頭逼你簽 那可以主張無效 03/27 18:22
5F:推 mcintyre:合理~~~~只能請你自己跟房東協調~~~看誰願意退讓 03/27 18:22
6F:→ mcintyre:基本上建議你幫他找房客他沒損失就會退你錢 03/27 18:23
7F:→ mcintyre:另外除非你能舉證他不是房子所有權人~~那也有機會 03/27 18:23
8F:→ aaaeco:當初簽約的人是房東,但是房子是登記他老婆的名子 03/27 18:37
9F:→ aaaeco:我也笨笨的不知道要跟他拿身分證確認她們是否夫妻關係 03/27 18:37
10F:→ aaaeco:所以契約裡面是他老婆的名子而她老公也沒簽名寫代理人 03/27 18:38
11F:→ iscu:除非他老婆要告他老公 不然是不是代理人跟你沒關係 03/27 18:52
12F:推 depravity:你先不住根本就沒機會證明他能否履約是詐騙也沒關係了XD 03/27 20:49
13F:→ enterpirse:授權簽字似乎不算違法 03/28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