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ookt (y2j)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漏水糾紛
時間Mon Mar 19 00:24:58 2012
事實經過:
漏水的是一樓,我家是二樓,事情要追朔到四年前
四年前樓下漏水,態度非常差的要我家處理,我們不是不處理,
只是不認同樓下的態度,後來我們找的水電樓下又不喜歡,堅持要他們找的水電處理
結果我家浴室地板與牆壁跟馬桶都敲掉了,竟然要花三個月??
(中間大概一個半月是敲掉後放著沒來處理,因為不是專業所以也不知道是不是正常的時間)
總之最後漏水問題解決了,費用則是我們家出大部分,三樓與四樓都有負擔一些
一樓則是完全沒付錢
事隔四年,樓下又反映他們家又開始在漏水了,而且是相同地方漏水
一開始樓下又找當初四年前的水電來看,水電只說很麻煩
並且跟樓下解釋一堆(因為當天我人不在現場,不知道他解釋了什麼)
隔天樓下又找了另外的水電,水電說是我們家廁所的問題
當下我只表示說 如果又是廁所的問題,會不會是四年前沒有弄好
所以我希望樓下找原來的水電來解釋一下
結果今天,樓下又找了另外一個水電來看,也說是廁所馬桶的問題
我當然也是反映說 如果是原本的問題 那應該要找原本的水電負責
結果樓下鄰居竟然說 他覺得當初那個水電好像不太行.....所以才要找其他的水電
我並非沒有誠意要解決漏水問題
只是相隔四年之後,漏水的問題還是存在
而且還是相同的地方,但四年前是對方堅持要用他們找的水電
現在對方卻又覺得對方功夫不夠,那我們家廁所是變成試驗品嗎.....
問題:
我想請教,1.水電施工之後,若相隔四年同樣的問題又發生
能以時間過久為由就不負任何責任嗎?? 還是說這也有保固期??
2.今天水電看完後說我們浴室馬桶與地板必須要拆掉,但我的立場是
如果與四年前是相同問題,我不願意負任何費用,因為當初的水電是樓下找的
如果是他沒有處理好,那他應該要負這個責任,我想問我這樣的立場合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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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77.220.48
1F:推 phantomli:樓下漏水,若是肇因於樓上的管線,樓上要負全責,而找誰 03/19 08:49
2F:→ phantomli:施作、如何施作,這是樓上可以全權決定的事,只要目的達 03/19 08:50
3F:→ phantomli:到、不再漏水就可以。前次找人,其實根本可以不管樓下, 03/19 08:51
4F:→ phantomli:但既然後來同意,這施工的成敗就要自己負責,跟樓下找來 03/19 08:51
5F:→ phantomli:的,沒有關係,第二點的主張沒有理由。至於施工承攬的瑕 03/19 08:52
6F:→ phantomli:疵擔保(保固),民法492條以下定有明文,但問題在於"證 03/19 08:54
7F:→ phantomli:明",這個雙方各執一詞,很難說得清楚,要找有公信力的 03/19 08:55
8F:→ phantomli:單位,鑑定費非常的貴~所以,純就法律方面來說,原PO要 03/19 08:56
9F:→ phantomli:就漏水修繕負責,至於如何處理、是否跟前次施作的水電要 03/19 08:57
10F:→ phantomli:求、或與樓下住戶以人情事理協商,這就要看處理的手腕跟 03/19 08:58
11F:→ phantomli:技巧。本件難是難在法律以外的地方~ 03/19 08:58
12F:推 geartrains:推phan大, 之前我家也是因施作不良重修漏水, 找律師討 03/19 14:44
13F:→ geartrains:論過後也只能認了...當時時間也是過了四年@@" 03/19 14:45
14F:→ geartrains:後來找的師父夠專業, 也很擅長溝通, 樓下就沒在吵了:) 03/19 14:47
15F:→ Redsofa:因您不認同支付全額費用,或許可以去公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 03/21 19:27
16F:→ Redsofa:的當下,調解委員會以"兩方各出一半啦"勸導 (個人小小經驗) 03/21 19:29
17F:→ Redsofa:所以您可以您的看法及理由申請調解請求由對方支付全額開支 03/21 19:31
18F:→ Redsofa:也可因此讓雙方了解在漏水事件大家的委屈及苦水~~~~ 03/21 19:32
19F:→ Redsofa:千萬不要意氣用事,互結樑子,漏水問題,修一修就解決的事 03/21 19:34
20F:→ Redsofa:雙方的爭執點,交由第三者公斷,然後心平氣和地解決它就算了 03/21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