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lylin (天氣與心情的對話)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租賃] 房客不願意簽合約是否就成自由租賃
時間Thu Mar 8 03:01:21 2012
※ 引述《sommernacht (娃)》之銘言:
: 事實經過:外婆家那邊的房子多年來一直租給一個房客,之前都有簽約,
: 上一個約還一次簽了三年,此約於今年一月份到期,之後外婆要再跟他簽約,
: 但該房客不願意簽,我外婆可能想說也承租那麼久了,而且她一個老太太
: 也拿那個房客沒輒,但該房客從以前開始就常常不按時繳房租及水電費,
: 而且也有賭博的習慣,甚至還當起二房東將房間分租給別人。
: 因為先前我媽他們都不知情,是最近才聽外公講起,覺得把房子租給這樣的
: 人挺危險的,所以想要出面處理收回房子。
: 問題:想請問各位先進,因為從一月到目前沒有簽約但仍將房子租給該房客,且收取租金
: 這樣的行為是否就會變成「自由租賃」(這個term也是聽人家講的,不知是否有誤,
: 還請各位先進指正),而趕不走這個房客?又,是否有什麼妥當的方式可以處理呢?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先回應你的標題:是的,租約到期,房客繼續使用,房東未為反對之表示,即成立
不定期限租賃。
如果你們想收回房子,因為房客會賭博,可以考慮以「房客未依約定之方式使用房屋」為由,主張
終止契約。
如果房客欠租達2個月(以按月收租者為例),則可以發存證信函催告他限期繳費,
若逾期仍不繳,則可主張終止契約。
請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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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74.238
1F:推 ilgsu:要以第一個原因收回有難度,除非他賭博是開賭場那種賭 03/08 03:09
2F:推 ChrisBear:不是兩個月 爬我之前寫的文 土地法有特別規定 03/08 13:20
3F:→ sindyevil:不是兩個月 03/08 13:59
4F:→ sommernacht:感謝h大的回答以及各位大大的提醒! 03/08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