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cv (河豚)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消費] 網拍退貨 賣家退款相關事宜
時間Tue Feb 21 22:58:03 2012
※ 引述《kimpering (喵)》之銘言:
最近正好申訴過這問題,簡單的回答你
: 事實經過:
: 日前在網拍買東西
: 對方是企業經營者 似乎也有實體店面
: 由於收到發現與標示不實就直接退貨
: 對方也有回信說會退款 但是拒絕負擔運費
: 東西則是收到當天就郵寄掛號退了 對方收到之後過了半個月都毫無下文
: 問題:
: 1.消保法19條內: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 所謂的全額退費是包含商品運費嗎? (Ex.商品網頁寫500運費80 要求退580是否合理?)
恩,可以要求退580,這都算是買方購買此物付出的金額
不過賣方可以說你寄回的貨物如何如何然後要求只退部分金額(只要他拿的出證據
這時就要由雙方溝通這個金額是多少了
: 2.寄送回去的運費是否可請店家一同退費?
: (Ex.掛號寄回50元 要求退630 或是自行吸收寄來運費 要求退550)
自行吸收運費後應該是退580吧 ?
消保官說雙方可以溝通退貨運費由誰付,但是不能要求賣方一定要付
可是買方有權利要求賣方來你這裡取貨,這時賣方就要評估哪個花費比較高
不過你都已經寄回去就沒辦法了(聳肩
: 3.退款時間處理多長是合理的? 2個禮拜? 2個月?
: 因為對方沒有說明何時退 也不主動聯絡
: 是否可由買家這邊主動給予對方期限?
沒有所謂的期限,你要不滿意的話可以只給他一天
通知對方(建議用email或簡訊這種可以留下證據的)如果在某日以前沒收到退款
就會準備資料申訴消保官
如果勝訴的話賣方必須在收到公文後15日內辦好退貨手續
ps:七天猶豫期是指賣方必須在這個期限內無條件接受買方退貨,不是無條件退回全額
不過標示不實似乎可以改以瑕疵作為退貨理由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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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ecv 來自: 59.127.251.33 (02/21 23:08)
1F:推 kimpering:因為對方不承認標示不實的事情 自然也不認為有瑕疵 02/22 08:24
2F:→ kimpering:所以就不囉嗦以這條直接退貨了 02/22 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