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hy423 (Sea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申辦低收入戶與親戚報撫養扣稅
時間Sun Feb 19 07:14:29 2012
事實經過:
朋友的家庭收入等都符合新北市的低收入戶第三類,在我建議下就著手開始辦理(因為我
曾經是...)
家庭成員:朋友(大三)妹妹(大一)父(計程車司機)母(家管,有持續找工作中)
另100年5月朋友被他的阿姨申報扶養,藉此省稅金(有經過其父母同意...)
問題:
1.現在申辦低收入戶朋友是否可計算在"應計算人口數內"?
2.如無法申辦成功,可否於101年5月後再次申辦(不再被她阿姨拿來申報撫養後)?
3.兩個小孩都有打工,其薪資是否會計算在家庭總收入?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