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hy423 (Sea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申办低收入户与亲戚报抚养扣税
时间Sun Feb 19 07:14:29 2012
事实经过:
朋友的家庭收入等都符合新北市的低收入户第三类,在我建议下就着手开始办理(因为我
曾经是...)
家庭成员:朋友(大三)妹妹(大一)父(计程车司机)母(家管,有持续找工作中)
另100年5月朋友被他的阿姨申报扶养,藉此省税金(有经过其父母同意...)
问题:
1.现在申办低收入户朋友是否可计算在"应计算人口数内"?
2.如无法申办成功,可否於101年5月後再次申办(不再被她阿姨拿来申报抚养後)?
3.两个小孩都有打工,其薪资是否会计算在家庭总收入?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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