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9341097 (海蛇)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剋扣薪資?
時間Fri Feb 10 09:42:26 2012
事實經過:
日前本人於某餐館服務,眼下已離職,但有些對於該店店規上有些問題還請指點迷津。
問題:
1. 按店內規定每日工作正常工作時數為九小時,週休一日,是以每週工作總時數為
五十四小時,請問此舉是否違反勞基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若是,該店將受何罰則處分?
2. 承上,店內規定,以我為例,每加班一小時薪水以100元計,請問此舉是否違反勞
基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若是,該店將受何罰則處分?
3. 日前本人於年底(12/30)下午自行離職,班表上30及31日本來均應上班,但因自行
離職之故而未出勤,店內規定未依規定請假或請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工者,視為曠職,
按曠職時數扣三倍薪資,請問此舉是否違法現行法規?若是,該店將受何罰則處分?
4. 本人於該店工作逾七個月,店長曾以口頭告知本人工作未滿一年者將於薪資中扣
除違約金,但雙方並未簽訂任何書面契約,請問該店長是否有權剋扣本人之薪資?
5. 該店家除正職員工外,其餘計時員工均未投保勞健保,請問此舉違反何規定?又
該店將受何罰則處分?另,據所知,該店家未依規定為員工投保已行之有年,此罰則
是否溯及既往?
6. 該店家於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並無休假,工
資亦無加倍發給,請問此舉是否違反勞基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若是,該店將受何罰
則處分?
7. 該店家予各個員工之薪資計算標準不一,然均未達目前政府所規定之最低時薪一
零三元,請問此舉違反哪一條法規並將受何罰則處分?
8. 依照勞基法規定,本人須於離職10天前告知,然本人未告知便逕行離職,此舉違
反何項規定,又將受何罰則處分?
9. 以上種種違反規定之舉應向何政府機關申訴?申訴流程是如何?又應如何舉證?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1.118.7
1F:推 depravity:若妳已經是會找法條 最後就有罰則 那沒寫的就是不罰 XD 02/10 09:54
2F:→ ripeSelf:請直接問勞工局。 02/10 18:06
3F:→ s9341097:所以會有違規但是不罰的情形?囧 02/10 20:12
4F:推 Jasy:有唷 有些法條它並無罰則 稱為宣示性法律 02/14 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