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phantom (ptt魅影)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書展的買賣行為是否屬於訪問買賣?
時間Mon Feb 6 16:27:00 2012
事實經過:
上週五下午去逛台北國際書展,在經過某攤位時,突然被人叫住(感覺應該是工讀生)
說要麻煩我花個10秒鐘簽名,結果坐下簽完名後,馬上就有兩位業務來跟我推銷產品
我本來沒有意願要買,但是他們一直在說服我買
在盧了大概兩小時後,因為我對這商品有一點興趣且覺得分期付款的金額也在接受範圍內
就買了一整套的藍光DVD,但後來想想有點後悔....
我買了之後根本幾乎沒時間看,所以想辦退貨
不知道這狀況符不符合訪問買賣的七天鑑賞期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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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1.236.232
1F:推 beyondthee:應該是屬於訪問買賣 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規定 02/06 16:33
2F:推 depravity:X展買X不是訪問買賣買Y是 某個消保法涵說的 02/06 18:17
3F:→ depravity:不過 法官可以不鳥就是了 02/06 18:17
4F:推 packing33:之前有解釋說不符合 不過就像樓上說的法官說了算 02/06 18:43
5F:推 depravity:不過關於消保法的解釋函有一個是發給某地方法院的 02/06 18:47
6F:→ depravity:可見還是有法官自願聽從行政機關解釋 = = 02/06 18:47
7F:→ sindyevil:行政解釋不認為這類展覽是訪問買賣(自願走入會場),不過, 02/06 20:09
8F:→ sindyevil:實際怎樣法官可以依個案認定,但不管如何快書面解約吧~ 02/06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