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press (回)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海外工作
時間Thu Jan 26 22:53:42 2012
事實經過:
我朋友之前在印尼工作,但因為發生了一些事情他很快的離職並回台灣了,
去年年底他又到印尼去了一趟,本來預計是在農曆年前回台灣過年,
沒想到在過海關的時候被攔了下來,說是因為工作證的問題,
他必須要先跟前公司結清公司要求的賠償才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回到台灣。
只是在當初簽訂的工作契約的內容中沒有包含工作證這部分的賠償,
所以想請問他前公司這樣的求償是合理嗎?
因為他在當地人生地不熟,不知道該向誰求助,所以想盡快回到台灣。
目前是打算依前公司的方式直接賠償,
但如果回台灣後發現其實前公司的求償不合理,
他現在是否應該要保留證據呢?
證明他不是自願留在印尼,而是因為工作證的關係所以無法返台,又應該要如何保留呢?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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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2.45.66
1F:→ bugbook:CVS z-3-47-1那個事件現在還是沒解決啊? 01/26 23:49
2F:→ bugbook:更正:CVS z-3-3-47-1 01/26 23:50
3F:推 depravity:她在印尼合理合法否要問印尼法 在這問效果不大 01/27 00:51
4F:→ depravity:請找當地律師 = = 01/27 00:51
5F:→ g243536:...因為公司工作證的問題~就會被限制出境?? 這公司好大XD 01/27 16:52
6F:推 depravity:若在我國違約(提早離職之類的)沒寫明總額就是實際損害 01/27 17:13
7F:→ depravity:有沒有事先條列出來不是重點 XD 01/27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