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press (回)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关於海外工作
时间Thu Jan 26 22:53:42 2012
事实经过:
我朋友之前在印尼工作,但因为发生了一些事情他很快的离职并回台湾了,
去年年底他又到印尼去了一趟,本来预计是在农历年前回台湾过年,
没想到在过海关的时候被拦了下来,说是因为工作证的问题,
他必须要先跟前公司结清公司要求的赔偿才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回到台湾。
只是在当初签订的工作契约的内容中没有包含工作证这部分的赔偿,
所以想请问他前公司这样的求偿是合理吗?
因为他在当地人生地不熟,不知道该向谁求助,所以想尽快回到台湾。
目前是打算依前公司的方式直接赔偿,
但如果回台湾後发现其实前公司的求偿不合理,
他现在是否应该要保留证据呢?
证明他不是自愿留在印尼,而是因为工作证的关系所以无法返台,又应该要如何保留呢?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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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2.45.66
1F:→ bugbook:CVS z-3-47-1那个事件现在还是没解决啊? 01/26 23:49
2F:→ bugbook:更正:CVS z-3-3-47-1 01/26 23:50
3F:推 depravity:她在印尼合理合法否要问印尼法 在这问效果不大 01/27 00:51
4F:→ depravity:请找当地律师 = = 01/27 00:51
5F:→ g243536:...因为公司工作证的问题~就会被限制出境?? 这公司好大XD 01/27 16:52
6F:推 depravity:若在我国违约(提早离职之类的)没写明总额就是实际损害 01/27 17:13
7F:→ depravity:有没有事先条列出来不是重点 XD 01/27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