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nkaruru612 (黃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元旦當天計時人員薪資有無double?
時間Fri Jan 13 21:01:11 2012
事實經過:
我之前是百貨公司的營業員,雖然於12/11離職,
但是當時答應前公司離職後以計時人員身分幫忙代12/18號全班(11.5小時),
以及12/31-1/1的跨年班(19:00~次日2:00),
我12/18和公司確認,我元旦當天00:00~2:00的那兩個小時是否有薪資double,
公司那時回答有,所以我才在跨年那一天去上班,
以時薪100來算的話,
我應該當天拿到的薪資應該是100*6(跨年夜)+200+200(元旦),共計1000元
結果現在發薪資後才發現,
公司針對跨年那一天,只給我半天薪(666)+200加班費=866元
現在問題來了:
1. 我認為我在12/9已經離職,就不應該是以加班費來計算薪資吧?我以元旦算是
國定假日和雇主談,他說沒這法律,所以到底我可不可以拿到double的薪資呢?請問
我能根據哪條法律list給雇主看?
2. 請問百貨業的服務員這種工作,到底是不是責任制職務?
我從這網站上看的似乎是沒有包含服務業,但是我僱主很堅持是,說百貨公司一天最高
代班薪資就是1200,說我原本也不會拿到加班費,是體恤我多幫忙才給!?
http://jobmarket.tw/bbs/showthread.php?t=755
3. 雇主堅持不給我double還有一個理由,他說我之前薪資中已經都有多收到錢了,所
以早就和元旦上班打平。
他的意思是,我之前的薪水是底薪(20000/30)=666/半天
我無論做早班5.5小時,或是晚班6小時,他都算我666,
如果做全天班11.5小時,他就給我666X2=1332
問題是我們打給客戶的電話費,餐費,交通費,他都沒有出,甚至我們還有一個半小時的
交接班都是無薪的.......況且是他自己要這樣算薪水也不是我逼他,請問他說
"攤平元旦的上班薪水"這樣合理嘛?
請問雇主自己多給的薪資,是否能夠討回去?我怕他要跟我大清算之前"多給"的薪資!
4. 雇主在這次薪水中,扣了我五百元業務疏失的錢,說是我去公司幫忙製圖時弄錯客戶
給的包包圖檔,所以原本要賠錢1000元的,但是他看我可憐所以和我share一半,問題是
我弄完的圖他明明有檢查,現在說是我業務過失,合理嗎?因為什麼檔案都在他手上!
且關於業務過失部分, 請問賠償金額有沒有算式阿?這個五百元真的非常詭異耶!
以上,有問題的錢真的很少,但是公司該給的就應該要給吧??
懇請板上法律份子幫忙諮詢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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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ophinn:請向當地政府勞工局(處)詢問。 01/14 14:28
2F:推 beyondthee:不合理阿 我覺得可以繼續跟雇主協調看看 01/15 13:12
3F:推 OAzenO:寄個存證信函去吧 然後法院弄個支付命令去 01/15 13:37
4F:→ yanginru:扣薪水不得預扣.找勞工局!!!還有19~24我怎麼算都五小時耶 01/15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