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viyo (Tob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老闆未照契約走的勞資問題
時間Tue Jan 3 22:32:47 2012
事實經過:
我與老闆在契約中明定
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薪水為20K
試用期過後調整薪水為22K
契約簽訂時間為兩年
但這個月收到薪水仍是20K
跟老闆反應他認為我做事未達他期望
因此不幫我調薪
問題:
他這樣先違反契約明定之內容,該契約是否全部無效?
因為契約中有另一條明定,若職員在職未滿兩年離職
需賠償公司離職當月薪水金額*5
老闆這樣的態度,就算他補薪給我我也做不下去了
請問我該如何做才好,謝謝回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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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85.234
1F:推 depravity:違約這行為不會導致契約無效 01/03 23:08
2F:→ viviyo:是喔 那我該如何是好 01/03 23:26
3F:→ steve5:如果契約中沒有約訂你老闆可以視情況不調薪的話, 01/04 09:45
4F:→ steve5:可以主張你老闆違約並要求解除契約 01/04 09:46
5F:→ steve5:但如果契約中有明定的話就.....(為什麼不找勞工局問?) 01/04 09:46
6F:→ Eventis:因為契約裡有約定,於試用期滿又沒有相反的合意,所以工資已 01/05 02:05
7F:→ Eventis:漲,接下來的問題就是老闆欠薪不給直接申訴就好,記得申訴要 01/05 02:06
8F:→ Eventis:跑但該上的班要去上,他暫時雖然不能動你但秋後算帳免不了, 01/05 02:06
9F:→ Eventis:一切請自行斟酌. 01/05 02:06
10F:推 depravity:EX.別人有年終妳沒有就好了 XD 01/05 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