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ldDeath (生の祈.死の祈)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收到群健有線電視公司函
時間Sat Dec 10 16:40:44 2011
事實經過:
我朋友家在出租套房,在出租的房屋處,有跟群健租一條有線電視的線路
在屋內分接給各個套房使用(同一門牌,同一棟房子)
上週收到群健的公司函,就是那種制式的公文,部份的欄位是空白給業務員填的那種
裡面有出租戶的地址,還說將在7日後進行斷訊作業
後面附帶一個蓋章形式的人名電話:
林X宏
0982522xxx
問題:
1.根據附註,用強波器算是擷取/接收嗎?
2.若被要求多收費是合理的嗎?
2.看前面一些文章,感覺上並沒有很明確指出這樣倒底行不行,懇請幫忙
附註:
有線電視廣播法
第 74 條
未經系統經營者同意,截取或接收系統播送之內容者,應補繳基本費用。
其造成系統損害時,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收視費用,如不能證明期間者,以二年之基本費用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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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21.8
1F:推 a386036:我家不裝地4台都來說要提告了 12/10 16:42
2F:→ a386036:無線裝數位機上和頂樓拉天線 12/10 16:42
3F:→ a386036:跑來說那是為法的要來剪線拆設備 還要求償 12/10 16:43
4F:→ a386036:不理他 常常來亂而已 被我轟出去 12/10 16:43
5F:→ GoldDeath:重點是他們那邊現在有裝一台啊,怎辦哩? 12/10 16:46
6F:推 andy199113:分接很明顯就是不行 建議看看當初跟有線電視的契約內容 12/10 20:51
7F:推 ChrisBear:別理他 12/11 02:54
8F:→ intelb06385:2.不合理 不過他會斷訊寧願不賺你的錢 我家就是 12/11 11:54
9F:→ maniaque:同一住戶分接是可以的,但是這是"套房",人家打這個啦.... 12/11 12:39
10F:→ maniaque:所以主張"同一門牌",但實質上是"不同戶",法律上不會贏... 12/11 12:39
11F:→ maniaque:可以確定的是這是出租套房,這些人都是付費的房客..... 12/11 12:40
12F:→ maniaque:要嘛就是去跟有線電視談價錢,不然就是剪了...就這樣 12/11 12:40
13F:→ maniaque:另外,出租套房隔間跟相關法令應遵循事項,也要做歐... 12/11 12:41
14F:→ a386036:樓上 不是歐~~~同一住戶也是不能分接的 要分街要在付錢 12/11 18:47
15F:→ a386036:只是稽查困難,也有業者強行硬闖或是騙進去室內看 12/11 18:48
16F:→ a386036:然後要人家在繳錢 12/11 18:49
18F:→ maniaque:至於分接,基本上若由業者分接,只能收分接的工錢(收一次) 12/11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