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gham (歪了 歪了 N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對方是行人未成年 家長又不願賠償???
時間Tue Dec 6 22:31:44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0/9/6 下午四點多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 (機車騎士)
對方(行人,未成年的國一生)
雙方均有受傷 事發當時雙方均由救護車送至急診室
我方右手小拇指骨折 與右側身多處外傷
對方右腿靠近腳踝處骨折 須打石膏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現場無破壞 立即報警,筆錄均已完成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保機車的第三責任險 事發後已向我方保險公司提報初險
但對方為行人 無任何保險
五、事實經過:
事發路段在淡水區的竹圍山路,
該路段無任何監視器,設有人行專用道,無路口亦無任何交通號誌
時間正值學校放學時間,大量下課學生行走於人行道上,
我方騎乘機車,因注意到行人眾多已減速至30以下,
對方因與同學於人行道上嬉戲玩鬧,突然間衝出人行道外至馬路上,
我方發現時,因反應距離過短(不到兩公尺),緊急剎車並試圖閃避,
但還是與對方發生碰撞,
導致我方全身右側多處受傷,
而對方也因擦撞導致右側近腳踝部位骨折。
六、問題:
曾多次關心對方傷勢,持續與對方保持連繫,並試圖與對方進行理賠和解,
但對方態度惡劣,直接表明不賠;
相關車禍資料文件均已申請,筆錄與初判表均顯示我方為0肇責
我方並無意獅子大開口,只想求回此次車禍所造成的損失
(修車費 醫藥費 與工作損失)
1.請問我該用何種方式向對方索賠?
目前得知
提告行事附帶民事
支付命令
此兩種方式 其效力與效果有何不同?
2.又若以支付命令方式執行,但對方惡意脫產,這樣我方又該如何應對?
3.其支付命令中所提出之賠償金額大小 又該如何界定?
4.支付命令之動作 只要對方即時提出異議即可,
那異議後我方還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
以上因自身對法律常識的不足,所以問題比較多,還望各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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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4.9.99
1F:推 phantomli:二者的差別是一個為訴訟程序、一個為非訟程序,但差別要 12/07 08:58
2F:→ phantomli:落落長才能解釋清楚,本件考量行為人之責任能力,建議直 12/07 08:59
3F:→ phantomli:接走純民事的侵權行為請求即可,對小朋友184,對父母187 12/07 09:00
4F:→ phantomli:。如果事故發生弟跟你家不會太遠的話,直接起訴或先聲請 12/07 09:01
5F:→ phantomli:支付命令都可以。賠償金大小,就是看你受多少損害,把錢 12/07 09:03
6F:→ phantomli:加一加(人+車)。但本件應該會被異議後,進訴訟程序, 12/07 09:04
7F:→ phantomli:開庭前會有一個調解,雙方能達成共識的話,會省很多時間 12/07 09:04
8F:→ phantomli:,可以預作考慮一下願意讓步的金額底線。不太需要擔心對 12/07 09:05
9F:→ phantomli:方脫產,請求金額不大,沒有實益。 12/07 09:06
10F:推 phantomli:所需書狀可上司法院網址下載,助處理順利~ 12/07 09:08
11F:→ ingham:感謝解答!! 12/07 15:34
12F:推 chihchien:如果提告 單純的過失傷害應歸於少年保護案件而不能附民 12/07 17:01
13F:→ ingham:純民事的侵權行為請求是指支付命令嗎? 12/07 19:29
14F:→ ingham:又184 187各是指?? 12/07 19:30
15F:推 phantomli:支付命令、民事訴訟都可以,你的請求依據法條是民法第18 12/07 19:58
16F:→ phantomli:4條侵權行為責任,以及民法第187條法定代理人的連帶賠償 12/07 19:58
17F:→ phantomli:請求權(法條全文可上「全國法資料庫」查找~) 12/07 19:59
18F:→ phantomli:關於支付命令,可以爬文或上網google。 12/07 20:00
19F:推 baolidab:推phantomli~讚 12/07 20:58
20F:→ ingham:再請問P大 第二句提到"考量行為人知責任能力" 是指因對方 12/08 04:04
21F:→ ingham:未成年 故法律上直接判定其無常還能力嗎? 還是其他意思? 12/08 04:06
22F:推 phantomli:其實就是chihchien大說的,少事法無附民規定,且少年人 12/08 08:56
23F:→ phantomli:受少事法特別法的優先適用,用不上刑法,所以你的重點在 12/08 08:57
24F:→ phantomli:求償的話,直接走民事請求,比較快速有效。而無償還能力 12/08 08:57
25F:→ phantomli:這點,民法已設有法定代理人的連帶賠償機制,所以你的請 12/08 08:58
26F:→ phantomli:求對象有二個:小孩跟父母,請求權分別如上述。 12/08 08:58
27F:→ phantomli:一般案件,被告有刑事責任的話,會用刑案去壓迫對方談和 12/08 09:00
28F:→ phantomli:解,以節省民事訴訟程序的時間精神耗費,但本件行為人為 12/08 09:00
29F:→ phantomli:少年人,一是擔心影響心理(怕他有陰影,沒必要這樣), 12/08 09:02
30F:→ phantomli:二是效果有限(少事法無刑罰規定),所以不建議,純走民 12/08 09:03
31F:→ phantomli:事途徑,損害即可受賠償。 12/08 09:04
32F:推 depravity:對方可能有陰影這是她父母該擔心的吧 XD 12/08 10:13
33F:→ depravity:現在記錄以後名義上會消掉不趁此機會教育他要待何時 12/08 10:14
34F:→ phantomli:個人以為,死小孩的無心之過,民事程序之賠償責任以足昭 12/08 10:19
35F:→ phantomli:恫嚇,並受適當之教訓,且能實質填補被害人損害,即為已 12/08 10:20
36F:→ phantomli:足。 12/08 10:20
37F:→ ingham:清楚瞭解該接下來該採取的行動了 感謝各位的不吝指導^^ 12/08 14:19
38F:推 depravity:個人認為馬路嬉戲會生危險猶如掐人可能致死應當有所認知 12/08 20:14
39F:→ depravity:難謂無心若真無知此乃為一適合的機會教育被叫去罵罵也好 12/08 20:15
40F:→ depravity:今天不趁此機會教育他難保日後不會死於路口還是做善事咧 12/08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