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opy11 (我思故我在)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房屋買賣契約
時間Sun Dec 4 21:27:14 2011
事實經過:
有一間房子,分別委託給 數字不動產但不同加盟店委賣(2間)
皆簽一般合約,並且兩間互為知道有此事 ~
A店-- 在去年10月26日更改契約價格為245萬
11月01日又來更改價格為236萬
B店-- 11月03日請我母親過去店裡一趟,說店裡有位很有誠意的客人
過去後,客人願意用240萬元承買,當下就簽約了...
當下有與A店的經紀員(謝女)告知,但聯絡不上,直到晚上對方來電,
我們說明已售出後,謝女隨即說她已收訂金了,並且在40.50分鐘後到了我家
咆哮並晃動手上的錢說已收客人訂金10萬元(但目測約1萬左右)
但彼此都很不高興,雙方態度都很不好,謝女揚言說要假扣押我家
我們雖然恐懼,但想了想,是能憑哪一點隨便扣押別人的房,
就當她沒賺到錢在發洩情緒,沒有加以防範....
過後,我們就收到了存證信函,並在過年前幾天收到了支付命令...
4月中第一次開庭,我們終於看到對方出示的要約,巴掌大的紙
像word打的,上面只寫有房屋住址.買方出價236萬,買方名字與電話還有住址
沒有公司抬頭.承辦人名字.買方權利義務,更別說審閱期與經紀人簽章
我們覺得很簡陋,法官看了看當庭發還,並詢問對方我們的疑惑
謝女表明不清楚狀況,資料在公司要回去詢問~
5月2日 第二次開庭 謝女改拿出了斡旋單,有比較正式了,但還是跟一般
房仲的很不一樣,還是像WORD打的私契,有公司章印(完全沒有數字房屋字樣)
但還是沒有買方權利義務,也沒有斡旋期間.審閱期與
經紀人簽章(過後得知斡旋是不受此規範)
簽訂日期是10月29日
問題: 照日期看來 10月29日並沒有達到委託價245萬
11月01日契變更改成236萬 就是有達成買賣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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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5.226.18
1F:→ phantomli:重點在於1.當初委賣的契約規範、2.對方拿出來的東西,你 12/05 00:06
2F:→ phantomli:們有沒有表示過同意~這件要打,「契約內容」很重要,雖 12/05 00:06
3F:→ phantomli:然我速斷的推測是不會難打,但就怕你們沒仔細理解契約裡 12/05 00:08
4F:→ phantomli:面的東西,建議拿契約原本給法律專業人士看(Ex律師),以 12/05 00:08
5F:→ phantomli:避免出庭自己桶簍子~ 12/05 00:09
6F:推 depravity:還有千萬別抱著萬一一審輸了再請的想法通常錯誤已難挽回 12/05 02:14
7F:→ sindyevil:一審很重要 12/05 08:56
8F:→ mcintyre:有一個疑問~~要求降價時是否有告知有客人有出價 12/05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