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erywu (看文不要只會用橫的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對方逆向想翻供
時間Sun Nov 20 03:48:31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0年9月中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骨折,小朋友臉部剉傷。有醫生證明(這跟驗傷單一樣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是三輪車...我方保險業務聽是三輪車就說沒的賠了。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逆向,我方順向時速約三十(夜間、無路燈、載小朋友所以慢)。
雙向單線車道,有路線標識,無路燈,我方有車頭燈且為開啟狀態。
對方逆向,且無任何反光、照明設備,發現時已不及,急煞,但,我方誤認對方為
腳踏車,但沒想到是三輪車(後車斗不小的那種三輪車),結果我方右車頭撞上對方
右車頭。後撞擊車斗後轉倒。
我方經報警後,員警請救護車接至署立醫院急診,確定為骨裂(骨折)。包含多處
挫傷。
對方無任何就醫證明,僅口述手撞傷,私下至小診所就醫已復原。
第一次合解對方請代表出面,並稱對此經驗豐富,希我方能以二千元台幣和解。
我方不接受,對方指稱若不接受,則移至調解委員會,會指導對方如何處理。
且辯稱對方係欲穿越馬路遭我方撞擊。
目前已至調解委員會處理。
第一次我方(行動不便無法到場)請假,無任何人到場。
第二次對方翻供,指稱該員欲穿越馬路遭我方撞擊(與筆錄及稽證不符)。
六、問題:
對方陳述事實與筆錄不符,且合解金額與我方認知差異過大。
(我方骨折,醫矚條養二個月,因工作忙碌僅休養一個月即以輔具工作)
(我方工作請假損失約23000,加上其它雜項莫約三萬,故出價三萬)
(對方翻供,指我方亦有責任,提出最高一萬五否則免談之條件)
目前我方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附加民事求償,且對方於調解過程出言不遜。
故我方欲提高求償金額。
我需要出席第三次調解嗎?
若不需或已出席調解無效,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求償部份,需要寄發存證信
函嗎?
因調解有記錄,若提出告訴時,求償金額提高是否不利?
(之前本想息事寧人。現今對方調解過程欺人太甚,故提高至正常金額。將
工作損失、復健費、精神賠償金等全數納入)。
感謝
另外請教。以此案看來,勝訴機率高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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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37.155
1F:推 MTBSsales:對方翻他的,你收集你與對方的撞擊點與路面刮痕等資訊 11/20 04:14
2F:→ MTBSsales:到時再狠咬就好了...手軟只會讓對方下次故技重施而已 11/20 04:15
3F:→ MTBSsales:你車壞哪裡,他車壞哪裡,有警察應該都有照像吧 11/20 04:15
4F:→ mapleone:小心對方也控告你過失傷害。最後兩敗俱傷。 11/20 10:48
5F:推 phantomli:對方出言不遜,只跟和解金額有關,與求償金額無關~ 11/20 13:26
6F:推 NaTaO3:不要怕 告下去!!! 11/20 14:26
7F:→ MTBSsales:已方手骨折,對方僅輕微擦傷,互告過失傷害也很難輸... 11/20 16:02
8F:推 godrd:勝訴機會很大,但是你確定真的要打10萬不到的官司嗎? 11/20 18:26
9F:→ godrd:我相信等開庭法官也會當庭勸你們和解 11/20 18:28
10F:→ Ctmate:過失傷害是看有無過失,與受傷輕重無關,為何會很難輸? 11/20 23:34
11F:→ Ctmate:是否出席調解由原po自行斟酌,提告與洽談和解並不衝突,可 11/20 23:38
12F:→ Ctmate:同時進行;存證信函對你而言只是正式的告訴他「如果你不… 11/20 23:39
13F:→ Ctmate:我就要提告…」除了嚇嚇那些不想揹前科、打官司的人,基本 11/20 23:41
14F:→ Ctmate:上用處不大,你可以直接口頭跟對方(不說也可以) 11/20 23:42
15F:→ Ctmate:和解金與求償金額沒有關係,前者看誠意,後者看實際 11/20 23:44
16F:→ Ctmate:若如你所說,勝訴機極高。但對方也有受傷,亦有可能演至雙 11/20 23:46
17F:→ Ctmate:方互告,除非你完全無過失,否則對方告你也會成立 11/20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