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erywu (看文不要只会用横的看)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对方逆向想翻供
时间Sun Nov 20 03:48:31 2011
一、车祸发生日期:
100年9月中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骨折,小朋友脸部剉伤。有医生证明(这跟验伤单一样吗?)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是三轮车...我方保险业务听是三轮车就说没的赔了。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对方逆向,我方顺向时速约三十(夜间、无路灯、载小朋友所以慢)。
双向单线车道,有路线标识,无路灯,我方有车头灯且为开启状态。
对方逆向,且无任何反光、照明设备,发现时已不及,急煞,但,我方误认对方为
脚踏车,但没想到是三轮车(後车斗不小的那种三轮车),结果我方右车头撞上对方
右车头。後撞击车斗後转倒。
我方经报警後,员警请救护车接至署立医院急诊,确定为骨裂(骨折)。包含多处
挫伤。
对方无任何就医证明,仅口述手撞伤,私下至小诊所就医已复原。
第一次合解对方请代表出面,并称对此经验丰富,希我方能以二千元台币和解。
我方不接受,对方指称若不接受,则移至调解委员会,会指导对方如何处理。
且辩称对方系欲穿越马路遭我方撞击。
目前已至调解委员会处理。
第一次我方(行动不便无法到场)请假,无任何人到场。
第二次对方翻供,指称该员欲穿越马路遭我方撞击(与笔录及稽证不符)。
六、问题:
对方陈述事实与笔录不符,且合解金额与我方认知差异过大。
(我方骨折,医瞩条养二个月,因工作忙碌仅休养一个月即以辅具工作)
(我方工作请假损失约23000,加上其它杂项莫约三万,故出价三万)
(对方翻供,指我方亦有责任,提出最高一万五否则免谈之条件)
目前我方欲提出刑事过失伤害告诉附加民事求偿,且对方於调解过程出言不逊。
故我方欲提高求偿金额。
我需要出席第三次调解吗?
若不需或已出席调解无效,欲提出刑事过失伤害附带民事求偿部份,需要寄发存证信
函吗?
因调解有记录,若提出告诉时,求偿金额提高是否不利?
(之前本想息事宁人。现今对方调解过程欺人太甚,故提高至正常金额。将
工作损失、复健费、精神赔偿金等全数纳入)。
感谢
另外请教。以此案看来,胜诉机率高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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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51.237.155
1F:推 MTBSsales:对方翻他的,你收集你与对方的撞击点与路面刮痕等资讯 11/20 04:14
2F:→ MTBSsales:到时再狠咬就好了...手软只会让对方下次故技重施而已 11/20 04:15
3F:→ MTBSsales:你车坏哪里,他车坏哪里,有警察应该都有照像吧 11/20 04:15
4F:→ mapleone:小心对方也控告你过失伤害。最後两败俱伤。 11/20 10:48
5F:推 phantomli:对方出言不逊,只跟和解金额有关,与求偿金额无关~ 11/20 13:26
6F:推 NaTaO3:不要怕 告下去!!! 11/20 14:26
7F:→ MTBSsales:已方手骨折,对方仅轻微擦伤,互告过失伤害也很难输... 11/20 16:02
8F:推 godrd:胜诉机会很大,但是你确定真的要打10万不到的官司吗? 11/20 18:26
9F:→ godrd:我相信等开庭法官也会当庭劝你们和解 11/20 18:28
10F:→ Ctmate:过失伤害是看有无过失,与受伤轻重无关,为何会很难输? 11/20 23:34
11F:→ Ctmate:是否出席调解由原po自行斟酌,提告与洽谈和解并不冲突,可 11/20 23:38
12F:→ Ctmate:同时进行;存证信函对你而言只是正式的告诉他「如果你不… 11/20 23:39
13F:→ Ctmate:我就要提告…」除了吓吓那些不想背前科、打官司的人,基本 11/20 23:41
14F:→ Ctmate:上用处不大,你可以直接口头跟对方(不说也可以) 11/20 23:42
15F:→ Ctmate:和解金与求偿金额没有关系,前者看诚意,後者看实际 11/20 23:44
16F:→ Ctmate:若如你所说,胜诉机极高。但对方也有受伤,亦有可能演至双 11/20 23:46
17F:→ Ctmate:方互告,除非你完全无过失,否则对方告你也会成立 11/20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