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oo0211 (學習釋然)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侵犯著作權法問題
時間Wed Nov 9 22:31:02 2011
事實經過:
當時因為在準備研究所考試,
於是在網路上買了補習班的筆記(電子檔+錄音檔)來研讀,
然而考完了研究所後,
於是把之前買來的補習班筆記(電子檔+錄音檔)公然在網拍上販賣,
然後販賣了幾本之後,
卻收到偵查隊的通知單說需要到台北中正一分局到案說明,
之後到台北中正一分局做完筆錄後當時幫我做筆錄的相關人員也跟我說沒事了,
只是補習班想給個警告而已,
但是最近又收到地方法院的傳票須到法院報到,
所以想請問這方面的事件會有判刑或是罰款的結果嗎?
還是只是程序上的步驟需要這樣處理呢?
現在很慌張 想讓家人安心一點
所以上來詢問看看
感謝!!!
問題:想請問關於類似這樣侵犯著作權法的事件,判定的結果會如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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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3.7.144
※ 編輯: qoo0211 來自: 118.233.7.144 (11/09 22:32)
※ 編輯: qoo0211 來自: 118.233.7.144 (11/09 22:33)
※ 編輯: qoo0211 來自: 118.233.7.144 (11/09 22:34)
1F:推 kissingen:最近板上我有看到一個案例 補習班和解是18萬 法官也判6 11/09 22:34
2F:→ kissingen:個月(可易科罰金 也是要18萬) 看你願意給補習班賺 11/09 22:35
3F:→ kissingen:還是給國家賺了... 不過國家賺完你還是要賠補習班民事 11/09 22:35
4F:→ kissingen:的錢.... 而且多背一條前科 其實划不來 11/09 22:36
5F:→ phantomli:建議可和解就和解,多背前科不划算~ 11/09 23:06
6F:推 depravity:而且六個月以上掏18萬是最小的小事了往上就入監了 = = 11/09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