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oo0211 (学习释然)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关於侵犯着作权法问题
时间Wed Nov 9 22:31:02 2011
事实经过:
当时因为在准备研究所考试,
於是在网路上买了补习班的笔记(电子档+录音档)来研读,
然而考完了研究所後,
於是把之前买来的补习班笔记(电子档+录音档)公然在网拍上贩卖,
然後贩卖了几本之後,
却收到侦查队的通知单说需要到台北中正一分局到案说明,
之後到台北中正一分局做完笔录後当时帮我做笔录的相关人员也跟我说没事了,
只是补习班想给个警告而已,
但是最近又收到地方法院的传票须到法院报到,
所以想请问这方面的事件会有判刑或是罚款的结果吗?
还是只是程序上的步骤需要这样处理呢?
现在很慌张 想让家人安心一点
所以上来询问看看
感谢!!!
问题:想请问关於类似这样侵犯着作权法的事件,判定的结果会如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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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233.7.144
※ 编辑: qoo0211 来自: 118.233.7.144 (11/09 22:32)
※ 编辑: qoo0211 来自: 118.233.7.144 (11/09 22:33)
※ 编辑: qoo0211 来自: 118.233.7.144 (11/09 22:34)
1F:推 kissingen:最近板上我有看到一个案例 补习班和解是18万 法官也判6 11/09 22:34
2F:→ kissingen:个月(可易科罚金 也是要18万) 看你愿意给补习班赚 11/09 22:35
3F:→ kissingen:还是给国家赚了... 不过国家赚完你还是要赔补习班民事 11/09 22:35
4F:→ kissingen:的钱.... 而且多背一条前科 其实划不来 11/09 22:36
5F:→ phantomli:建议可和解就和解,多背前科不划算~ 11/09 23:06
6F:推 depravity:而且六个月以上掏18万是最小的小事了往上就入监了 = = 11/09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