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chuman (出來玩遲早要還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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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其他] 買賣房屋漏水問題
時間Thu Oct 27 16:37:43 2011
事實經過:
問題為一間房屋為一30年以上的老公寓2樓,
在多年前改建成5間套房出租,
但因為1樓鄰居的廚房為外推違建,
2樓的化糞管施作1樓不同意讓我們經過其廚房,
因此管路外繞, 折彎變多也因此數年來造成多次的漏水問題與糾紛;
但此事件終於於去年與1樓達成共識而重新施作可通過其廚房的化糞管,
也終於1年多沒有再發生相同原因的漏水事件。
在今年6月因為資金需求也決定將此間老舊公寓賣出,
在雙方買賣契約書上也有文字明定
”爾後如果有漏水問題, 我方會負起修繕以及與1樓協調的責任, 與新屋主無關!”
但在8月時發生了漏水問題,
與工人看過現場以及與1樓鄰居求證過為不同原因以及地點的漏水,
也與2樓的房客了解之後為某間浴室水管不通造成的回堵,
使得2樓樓地板淹水而滲漏至1樓,
理當照契約約定以及瑕疵擔保責任由我方負責維修,
我方也很有誠意找了兩間抓漏公司去勘查現場,
但新屋主卻執意找土木技師鑑定想走訴訟,
技師的鑑定卻也把過去5~10年前的舊漏水照片當為報告書的內容,
而沒有把修繕過的紀錄標明在內,
判定整層管線與防水地板牆面全部翻新為最保險的方法,
等於不修直接全部做新的, 判定金額72萬,
新屋主以此索賠40萬,
如今雙方認知索賠金額差距過大, 對方又太硬(其中我也有讓步到20萬,對方不讓)
打官司似乎又不利 (要對抗鑑定報告)
要認賠還是就走訴訟好呢?
因為這件事情讓家裡的氣氛差了好久.....
各位高手前輩是否有什麼好建議或經驗可以分享
非常感謝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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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79.172
1F:推 depravity:時間不算就最多多輸裁判費而已 這可以自己考量吧 = = 10/27 16:47
2F:→ chuchuman:多輸會變成80萬阿, 最慘會這樣, 我想知道是否有何方法 10/27 17:13
3F:→ chuchuman:可以主張, 可以依據的來翻盤, 甚或是有類似的判例 @@ 10/27 17:14
4F:→ depravity:所賠40萬為何多輸是80萬?? 10/27 17:38
5F:推 cawba:40萬算你們賺到了吧 是你們自己明文寫負責修繕漏水的 改套房 10/27 17:47
6F:→ cawba:的裝潢公司我用LP想也知道一定是胡搞瞎搞的 地給你亂鑽亂打 10/27 17:48
7F:→ cawba:所以技師來一定是說整個打掉重做 你自己去外面問重新配管要 10/27 17:49
8F:→ cawba:多少錢 有技師簽證的一定都是60-80萬 沒簽證的30-40萬 但是 10/27 17:50
9F:→ cawba:後者一定又會重蹈覆轍 所以這告訴我們 當你自己不懂土水的時 10/27 17:51
10F:→ cawba:後 一定要加個10-20萬請設計師或技師簽證 有事才能找他負責 10/27 17:52
11F:→ cawba:之前有客戶花800萬自己找建設公司來蓋房子 最後再花500萬收 10/27 17:54
12F:→ cawba:尾 而且多拖了2年 所以你們多花40萬真的算是一個小教訓而已 10/27 17:55
13F:→ chuchuman:因為判定金額為72萬,又輸訴訟費則為80萬 (全輸的情況 10/27 18:11
14F:→ chuchuman:感謝ca大分享! 我如今有兩個主張,第一就是我請人修繕, 10/27 18:16
15F:→ chuchuman:+上之前鑑定費我出 = 和解; 第二為照我請人估價的施工 10/27 18:16
16F:→ chuchuman:方式及破壞面積大小可估到20幾萬, 故我可退讓到20萬 10/27 18:16
17F:→ chuchuman:只是不解為何對方要這麼硬, 一定要40萬, 才覺得很累@@ 10/27 18:18
18F:→ cawba:20萬那就是照水電師傅的想法亂作一通 之前被搞一次還嫌不夠 10/27 22:05
19F:→ cawba:嗎 XD 你今天請設計師、技師來 那就是有他的專業 他的作法一 10/27 22:06
20F:→ cawba:定面面俱到 而水電一定會覺得他多此一舉 但偏偏就是貴在這多 10/27 22:07
21F:→ cawba:此一舉之上 你把工法、材料、監造、保固算進去 多這10-20萬 10/27 22:08
22F:→ cawba:絕對划算 不過我就算說破嘴巴 你還是覺得不應該請專業的來 10/27 22:09
23F:→ cawba:所以那就隨你們的意了吧 3-5年後一定又要煩一次了 10/27 22:10
24F:推 depravity:我也覺得不如談照對方的做事後有問題不用再負責 = = 10/27 22:27
25F:推 NaTaO3:乾脆點吧 當初你自己簽給人家的 一次把他KO吧!! 10/28 00:14
26F:→ NaTaO3:可以的話 事後讓對方簽一個 以後各自負責 10/28 00:15
27F:→ yuusnow:以此重簽,付了這次之後再有漏水即與你們無關,因為對方 10/28 10:43
28F:→ yuusnow:請的技師說要全部打掉重做,重做之後再漏就不關你事了 10/28 10:44
29F:→ yuusnow:再說對方修72萬只跟你請40萬,你還賺到了好嗎= = 10/28 10:45
30F:→ sindyevil:你賺到了 有啥好抱怨對方堅持的? 10/28 12:06
31F:→ chuchuman:72萬是技師用公定價高估的,而且連尺寸也沒量,才會那麼高 10/28 12:06
32F:→ chuchuman:實際請人照相同工法估是40, 但那還包含裝潢費 10/28 12:07
33F:→ chuchuman:純粹做管線更新跟防水只要20幾,他們是想連裝潢費也要 10/28 12:08
34F:→ chuchuman:30年的老公寓,因為我理虧對方想趁機多要點錢整修成新的 10/28 12:10
35F:→ sindyevil:找律師談談 這標的價值夠你請律師處理了 10/28 12:10
36F:→ chuchuman:是阿如果調解對方還完全不退讓就真的要請律師打這場仗了 10/28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