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onett (Taiwan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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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租賃] 請問不定期租約可以轉定期嗎?
時間Wed Oct 26 21:32:35 2011
事實經過:
我目前住在公寓的5樓, 5樓總共分成5間套房, 我租其中一間,
我的定期租屋契約已經滿1年,
最近3個月因為沒重簽所以強制轉為不定期租約(民法422,451),
直到這兩天房東打電話過來說租金要調漲, 意思好像是如果我不同意,
就要跟我重新簽定期租約, 不然我就要搬走.
因為我不想被調漲房租(民法442), 而且已住了一年,
查了一些資料, 但說的都不太一樣,
某間律師事務所說: 房子不是我的, 所以不受土地法第100條規範,
並說我不算不定期租約, 所以房東如果要我搬就要馬上搬,
且不用出示房東要自住或者轉賣的證明, 若我一個月內沒搬走相當於霸佔房屋,
實務案例中, 不定期契約因雙方都可以隨時提出終止租賃的要求,
房東若要調漲房租, 房客只能選擇接受或搬家, 而房東一定會勝訴.
另外有些地方寫 "雖然法條利於房客, 但協商破裂後房客還是只能搬家",
這句話我就不明瞭了.
問題:
1. 請問我算是不定期租約嗎(民法422,451,442)? 所以依照民法契約還沒結束?
2. 不知道這件事房客受不受到土地法第100條規範保護而選擇不搬遷?
還是因為房子產權是房東的所以房客不受到土地法第100條保護?
或是不定期租約不受土地法100保護?
或者房東可以先終止不定期契約以避免土地法100保護房客?
或者房東口頭上說自用,實際上搬走後沒多久就轉租以避免土地法100?
3. 請問我可以不重簽定期租約嗎? 那我必須強制搬走嗎?
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推文備份(請見諒)---------------------------
1F:推 jorda:你沒有配合他重簽契約的義務...房東乍看之下也沒有終止租約10/26 19:11
2F:→ jorda:法定事由...其實這有兩個重點...1.租期重新定期與否 2.租金 10/26 19:12
3F:→ jorda:調漲與否...你可以問一下房東如果不調漲房租願不願意重簽10/26 19:13
4F:→ jorda:如果他的真意是漲租...就嗆白了叫他直接去法院聲請增加租金10/26 19:14
5F:→ jorda:比較快10/2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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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82.207
6F:推 hsinyeh:都問過律師事務所了 問清楚一點就好 10/26 21:46
7F:推 guanquan:要不要考慮問別間事務所= =感覺回答有點兩光~ 10/26 22:17
8F:推 makelove5566:哪間事務所?您騙人的吧...... 10/26 23:00
9F:推 llh117:某個常上電台的律師的回答也常很兩光,所以,事務所,不意外. 10/26 23:10
10F:→ mcintyre:你的實務案例不就是答案了!假如你是房東你會怎樣? 10/31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