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onett (Taiwan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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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租赁] 请问不定期租约可以转定期吗?
时间Wed Oct 26 21:32:35 2011
事实经过:
我目前住在公寓的5楼, 5楼总共分成5间套房, 我租其中一间,
我的定期租屋契约已经满1年,
最近3个月因为没重签所以强制转为不定期租约(民法422,451),
直到这两天房东打电话过来说租金要调涨, 意思好像是如果我不同意,
就要跟我重新签定期租约, 不然我就要搬走.
因为我不想被调涨房租(民法442), 而且已住了一年,
查了一些资料, 但说的都不太一样,
某间律师事务所说: 房子不是我的, 所以不受土地法第100条规范,
并说我不算不定期租约, 所以房东如果要我搬就要马上搬,
且不用出示房东要自住或者转卖的证明, 若我一个月内没搬走相当於霸占房屋,
实务案例中, 不定期契约因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租赁的要求,
房东若要调涨房租, 房客只能选择接受或搬家, 而房东一定会胜诉.
另外有些地方写 "虽然法条利於房客, 但协商破裂後房客还是只能搬家",
这句话我就不明了了.
问题:
1. 请问我算是不定期租约吗(民法422,451,442)? 所以依照民法契约还没结束?
2. 不知道这件事房客受不受到土地法第100条规范保护而选择不搬迁?
还是因为房子产权是房东的所以房客不受到土地法第100条保护?
或是不定期租约不受土地法100保护?
或者房东可以先终止不定期契约以避免土地法100保护房客?
或者房东口头上说自用,实际上搬走後没多久就转租以避免土地法100?
3. 请问我可以不重签定期租约吗? 那我必须强制搬走吗?
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推文备份(请见谅)---------------------------
1F:推 jorda:你没有配合他重签契约的义务...房东乍看之下也没有终止租约10/26 19:11
2F:→ jorda:法定事由...其实这有两个重点...1.租期重新定期与否 2.租金 10/26 19:12
3F:→ jorda:调涨与否...你可以问一下房东如果不调涨房租愿不愿意重签10/26 19:13
4F:→ jorda:如果他的真意是涨租...就呛白了叫他直接去法院声请增加租金10/26 19:14
5F:→ jorda:比较快10/2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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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1.82.207
6F:推 hsinyeh:都问过律师事务所了 问清楚一点就好 10/26 21:46
7F:推 guanquan:要不要考虑问别间事务所= =感觉回答有点两光~ 10/26 22:17
8F:推 makelove5566:哪间事务所?您骗人的吧...... 10/26 23:00
9F:推 llh117:某个常上电台的律师的回答也常很两光,所以,事务所,不意外. 10/26 23:10
10F:→ mcintyre:你的实务案例不就是答案了!假如你是房东你会怎样? 10/31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