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yondthee (insid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私人信件中被污辱
時間Sun Oct 23 15:21:15 2011
私人往來信件的確不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遇到這種人 你可當他神經病
直接忽略就好
但是在信件中辱罵他人
仍然會構成民事上的侵權責任
另外他信中談及找您母親上床聊天
或有可能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如果您覺得人身安全受到侵害
可前往地檢署或警察局提告
※ 引述《chiano0607 (JAGUAR!!(佳嘎!!)》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各位好(鞠躬)小的擔任我學校BBS公共版版主一職
: 日前有一位同學因未看版規而PO了極為不禮貌的文
: 版友們也頻頻減他分(相對於PTT的噓)
: 第一次我按照版規刪除他的文章
: 第二次他再犯 我只好浸他水桶 並且用B信通知
: 後來他回了B信給我
: 劈頭就是一句”妳是腦殘嗎??”說我濫用職權 神經病 白目
: 還揚言說要找我媽床上聊 看看怎麼回來教育我
: 我很生氣 但我還是好聲好氣地回信
: 並且對他表明想要提告(提告是用在這邊嗎?對不起我不熟法律......)
: 後來他再度回信 說我用提告嚇他構成了恐嚇罪
: 還說他知道他的行為沒有法律責任
: 問題:
: 因為是私人信件 我知道不可以給別人看
: 所以不構成公然污辱
: 我是否該向他徵求把信件拿給第三他人看的同意?
: 又或者向他徵求同意的行為是否犯法?
: 過幾天我打算去看精神科
: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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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47.45
1F:推 chiano0607:謝謝原PO給我的建議!!! 10/23 18:59
2F:→ yanginru:想太多找母親上床聊天就恐嚇....檢察官沒有管那麼大 10/23 22:47
3F:→ guanquan:同意樓上,很可能會被檢察官罵喔~ 10/23 23:22
4F:→ phantomli:說真的,告恐嚇危安,不如以對方「言詞之間指涉與令堂有 10/24 13:11
5F:→ phantomli:苟且行為」,由令堂提告誹謗,機率還高點~但你說不願牽 10/24 13:12
6F:→ phantomli:扯家人,那就...只能考慮民事侵權行為(不過要先去看醫 10/24 13:12
7F:→ phantomli:生) 10/24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