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yondthee (insid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私人信件中被污辱
时间Sun Oct 23 15:21:15 2011
私人往来信件的确不会有公然侮辱的问题
遇到这种人 你可当他神经病
直接忽略就好
但是在信件中辱骂他人
仍然会构成民事上的侵权责任
另外他信中谈及找您母亲上床聊天
或有可能构成恐吓危害安全罪
如果您觉得人身安全受到侵害
可前往地检署或警察局提告
※ 引述《chiano0607 (JAGUAR!!(佳嘎!!)》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各位好(鞠躬)小的担任我学校BBS公共版版主一职
: 日前有一位同学因未看版规而PO了极为不礼貌的文
: 版友们也频频减他分(相对於PTT的嘘)
: 第一次我按照版规删除他的文章
: 第二次他再犯 我只好浸他水桶 并且用B信通知
: 後来他回了B信给我
: 劈头就是一句”你是脑残吗??”说我滥用职权 神经病 白目
: 还扬言说要找我妈床上聊 看看怎麽回来教育我
: 我很生气 但我还是好声好气地回信
: 并且对他表明想要提告(提告是用在这边吗?对不起我不熟法律......)
: 後来他再度回信 说我用提告吓他构成了恐吓罪
: 还说他知道他的行为没有法律责任
: 问题:
: 因为是私人信件 我知道不可以给别人看
: 所以不构成公然污辱
: 我是否该向他徵求把信件拿给第三他人看的同意?
: 又或者向他徵求同意的行为是否犯法?
: 过几天我打算去看精神科
: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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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27.47.45
1F:推 chiano0607:谢谢原PO给我的建议!!! 10/23 18:59
2F:→ yanginru:想太多找母亲上床聊天就恐吓....检察官没有管那麽大 10/23 22:47
3F:→ guanquan:同意楼上,很可能会被检察官骂喔~ 10/23 23:22
4F:→ phantomli:说真的,告恐吓危安,不如以对方「言词之间指涉与令堂有 10/24 13:11
5F:→ phantomli:苟且行为」,由令堂提告诽谤,机率还高点~但你说不愿牵 10/24 13:12
6F:→ phantomli:扯家人,那就...只能考虑民事侵权行为(不过要先去看医 10/24 13:12
7F:→ phantomli:生) 10/24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