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unane (Yuunan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房子房產(當初未過戶)急,請幫幫我們
時間Fri Oct 14 01:47:03 2011
事實經過:
各位大大大家好,
要麻煩大家了,真的不知道該怎辦。
我阿媽買了一間一樓的房子,是跟樓上買的,在40年前。
當初用貸款,每月都有還款給銀行。
但是樓上是跟別人買的(暫稱A)
A當初是因為沒有錢所以要賣房子,
樓上買了一整棟,我阿媽跟樓上買一樓。
但重點來了!
當初A只有寫一張紙,說是要賣樓上(有白紙黑字),
,然後A就消失了,都找不到!所以房子是沒有過戶(整棟都沒過戶)。
40年後…
A的子孫出現了,說這房子是他爸爸的,
(因該是他爸過世了,他有去查財產)
然後要告我們侵佔,
但是,我們當初是有正當買的(有給銀行的匯款之類的)
但是那張白紙黑字的說賣給我們樓上的紙,被樓上弄丟了。
忽然發生這種事,我們都不懂,他就拿了很多證明(我們住40年了)去請教別人。
不小心弄丟了那張很重要的紙。
現在要怎麼辦?
總不可能我們買了,錢付了(給銀行的單子、還有房稅那些都是我們付的)
當初也是A消失才沒過戶的,不然怎麼可能房子免費讓我們住40年?
請問我們現該如何?
問題:
房子有辦法拿回來嗎?
如果對方都不給我們錢該怎麼辦?
他們都沒給銀行錢,就要房子!那我們給銀行的錢要怎辦?
麻煩各位大大幫幫忙!!!萬分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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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168.72
1F:推 phantomli:沒有證據支持,法官也不能相信你說的話是真的。表彰權利 10/14 05:48
2F:→ phantomli:存在的證據很重要,你們只能儘量找證明出來,主張買賣關 10/14 05:49
3F:推 depravity:樓上沒事?? 一起去找律師吧 當初貸款怎麼辦下來的?? 10/14 05:51
4F:→ phantomli:係存在,對方因繼承而受此債之關係拘束。再不然只好退而 10/14 05:51
5F:→ phantomli:求其次,用別的主張把錢拿回來本件實在拖太久了,相關待 10/14 05:52
6F:→ phantomli:釐清的細節需要用手上有的人證、物證費點心力拼湊還原, 10/14 05:54
7F:→ phantomli:建議原PO找律師協助處理,這件事後續不容易解決。 10/14 05:55
8F:→ Yuunane:除了找律師,有其它方法嗎?我需要找哪些證明?感謝>"< 10/14 10:18
9F:→ Yuunane:如果是銀行的匯款單(繳房貸的)那算嗎?感謝。 10/14 10:19
10F:→ Yuunane:真的很煩,不知該怎辦,有地方能免運咨詢嗎?感謝.. 10/14 10:20
11F:推 T28sc:這是複雜的法律問題 你不找律師還能找誰.. 10/14 10:20
12F:推 makelove5566:沒有找律師妳們怎麼可能有辦法處理....Orz 10/14 10:20
13F:→ makelove5566:樓上有默契...鬼島律師真的難幹.....Orz幸好偶出國 10/14 10:21
14F:→ Yuunane:謝謝回覆…這還要跟家人還有樓上討論…真不知該如何是好.. 10/14 11:14
15F:推 cawba:對方為了不勞而獲拿到你們家的房子 一定會請律師來打官司 你 10/14 12:32
16F:→ cawba:們放空跟對方纏鬥 我只能說直接搬出 把房子送給他們比較快 10/14 12:33
17F:→ cawba:而且跟A打贏之後還有樓上的買賣關係要解決 你這個去問免費的 10/14 12:35
18F:→ cawba:大概要排個5次 才能全部問完吧 XD 10/14 12:35
19F:推 makelove5566:問免費的自己能搞定偶輸原作者....最好這樣能搞清楚 10/14 13:23
20F:→ makelove5566:公示,公信原則...債之相對性....該花的錢不要省.... 10/14 13:24
21F:→ makelove5566:鬼島律師已經很辛苦囉... 10/14 13:24
22F:推 hsinyeh:其他方法= =? 錢再賺就有不知道算不算... 10/14 13:57
23F:推 leochang:bye 10/14 16:34
24F:→ leochang:這找律師也要不回房子...了不起請求"代還房貸"不當得利 10/14 16:36
25F:→ Yuunane:>"<謝謝回覆,還是要跟家人、樓上討論…我們都很擔心… 10/14 16:41
26F:→ Yuunane:房子幾十年付下來也要百來萬…不可能送他們的… 10/14 16:42
27F:推 NaTaO3:找議員 找立委 有什麼關係 就趕快找 10/14 19:19
28F:→ NaTaO3:這是複雜的法律問題 你不找律師保護自己 難道要靠鄉民!!! 10/14 19:20
29F:→ proletariat:請問一下40年前的房子有在地政事務所登記產權嗎? 10/15 13:37
30F:→ proletariat:那時的房子很多都沒有辦所有權登記 不過還是要靠律師 10/15 13:38
31F:→ proletariat:幫你處理 沒有相關知識背景是無法獨力處理這種問題的 10/15 13:39
32F:推 leochang:樓上...沒登記,銀行哪敢貸款呀... 10/15 17:40
33F:→ proletariat:如果有登記只是沒過戶那當初銀行是找誰設定抵押權的 10/15 18:43
34F:→ proletariat:借款人沒產權銀行敢核貸也是很奇怪的,所以上面有人問 10/15 18:44
35F:→ proletariat:貸款是怎麼辦的,何況民國5,60年代實施建築管理前,很多 10/15 18:45
36F:→ proletariat:房屋真的沒有登記所有權,所以原PO講的話有很多疑點. 10/15 18:46
37F:→ yuusnow:還房貸的繳款人跟房屋所有權人又不一定要一樣 10/15 18:58
38F:→ yuusnow:通常是一樣的,但不一樣也不是不可以,反正銀行是設定抵 10/15 18:59
39F:→ yuusnow:押在房子上,是跟著房子走,不是跟借款人走,通常這種叫做 10/15 18:59
40F:→ yuusnow:物保,A要借款,但他沒房產可以抵押,B用自己的房子做物保 10/15 19:00
41F:→ yuusnow:給銀行設定抵押權,B非借款人,但抵押的房子是他的... 10/15 19:01
42F:→ yuusnow:現在問題非常複雜,如果你們不打算請律師,個人建議搬家 10/15 19:02
43F:→ yuusnow:比較快.... 你們所知的非常有限,整個問題的重點在於A與 10/15 19:02
44F:→ yuusnow:樓上之間,而這會影響你們,所以即使樓上不打算請律師 10/15 19:03
45F:→ yuusnow:你們最後也還是要請,否則就是雙輸。 10/15 19:04
46F:→ Yuunane:我有問媽媽,她說士地、房屋、住跟繳款的人都不相同。 10/15 23:26
47F:→ Yuunane:當初繳稅的時後,櫃台小姐也說我們家好奇怪,因為基本上 10/15 23:27
48F:→ Yuunane:都會是相同的…然後現在就好複雜的這樣,而且後來才知道 10/15 23:28
49F:→ Yuunane:而且告我們的人不是A的子孫,好像是A子孫賣給他的 10/15 23:30
50F:→ Yuunane:現在很複雜,當初是阿媽跟樓上買的,A沒有過戶給樓上, 10/15 23:32
51F:→ Yuunane:所以樓上也沒有辦法過戶給我們,我媽說那這樣很難辦 10/15 23:32
52F:→ Yuunane:跟說我們侵佔的人僑好、還是要跟樓上僑,因為現在過戶要錢 10/15 23:34
53F:→ Yuunane:聽我媽說好像是很大一筆錢…而且真的很久了, 10/15 23:34
54F:→ Yuunane:聽阿媽說,我媽在跟我說,我們又不懂…警察知道我們的狀況 10/15 23:36
55F:→ Yuunane:銀行的部份部還是要問阿媽,但謝謝大家的回答,這真的很 10/15 23:37
56F:→ Yuunane:很複雜…我聽也有點不大懂,但請問繳款紀錄能當證明嗎? 10/15 23:40
57F:推 phantomli:如果是A的子孫賣給其他人,對方會因為信賴登記,而受善 10/16 01:09
58F:→ phantomli:意保護,你們家就是「無權占有」別人的房子,當然可以依 10/16 01:10
59F:→ phantomli:據當初的買賣合約主張出賣人債務不履行,對他的繼承人求 10/16 01:10
60F:→ phantomli:償,但前提是要你們能證明,而且對方也還有錢陪你們。另 10/16 01:11
61F:→ phantomli:外,這件事情已經是非常不利於你們,如果還想好好處理的 10/16 01:11
62F:→ phantomli:話,拜託,去請一個律師,一直上來問,也沒有什麼實質幫 10/16 01:12
63F:→ phantomli:助~現在的問題已經不是如何證明當初買賣契約存在而已, 10/16 01:13
64F:→ phantomli:已經惡化到即使證明買賣契約存在,房子也會是別人的~ 10/16 01:14
65F:→ proletariat:如果房屋已登記所有權,即便有那一張買賣契約也沒用了, 10/16 08:26
66F:→ proletariat:出賣方可以抗辯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時效經過而消滅 10/16 08:27
67F:→ proletariat:如果房屋未登記 那還可以主張時效取得 那一張紙丟掉也 10/16 08:28
68F:→ proletariat:不影響,建議原po先弄清楚房屋是否在地政機關有登記, 10/16 08:29
69F:→ proletariat:也要聽大家的建議找律師討論,在這問其實也是瞎忙,有很 10/16 08:31
70F:→ proletariat:多關鍵點都是要深入了解才能抓出來的. 10/16 08:32
※ 編輯: Yuunane 來自: 114.44.145.43 (04/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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