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1108 (熊)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生前贈與的問題
時間Thu Oct 6 00:04:08 2011
事實經過:
阿嬤想要立遺囑把"所有的財產"贈與表哥
但代書說用"生前贈與"的方法比較不麻煩
目前阿嬤總共有一位繼承人 五位代位繼承人(分別為2/1 3/1)
阿嬤
l
l一一l一一一一l一一 l一
叔(歿) 叔(歿) 姑(歿) 姑
l l
"甲"乙丙 丁戊
表哥
問題:
我有翻法條看到民法第1148條之一
假設阿嬤不幸在贈與後兩年內過世 總財產共六百萬
那些錢是表哥的所得遺產 還是所有繼承人的所得遺產??
其他人可以按照他的應繼份分得遺產嗎??(向表哥要200 100 100 70 70 萬)
還是就不能分??
還是以立遺囑的方式 只讓其他人獲得特留分比較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還沒有能力幫忙解決問題
很不肯定自己的答案>"<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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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23.164
1F:推 hsinyeh:那不是遺產 10/06 00:19
2F:→ fatcats:你提到的兩年應該是要列入遺產稅課稅標的而非遺產 10/06 10:16
3F:→ drkh:為何親屬列表內沒見到原po的父親與兄弟姊妹? 10/06 17:19
4F:→ drkh:還有... 叔叔的子女是"堂", 而非"表". 10/06 17:20
我不是這一家的人 我的大阿姨是其中一個人的配偶 所以甲是我的表哥
我沒有繼承權拉>"<
這篇主要是以他們家的稱呼為主^^
因為1148之一的理由是 為了其他債權人的權利
所以想說其他的繼承人會不會因此可以按應繼份分配 生前贈與的那六百萬
※ 編輯: bear1108 來自: 59.104.18.128 (10/06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