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1108 (熊)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继承] 生前赠与的问题
时间Thu Oct 6 00:04:08 2011
事实经过:
阿嬷想要立遗嘱把"所有的财产"赠与表哥
但代书说用"生前赠与"的方法比较不麻烦
目前阿嬷总共有一位继承人 五位代位继承人(分别为2/1 3/1)
阿嬷
l
l一一l一一一一l一一 l一
叔(殁) 叔(殁) 姑(殁) 姑
l l
"甲"乙丙 丁戊
表哥
问题:
我有翻法条看到民法第1148条之一
假设阿嬷不幸在赠与後两年内过世 总财产共六百万
那些钱是表哥的所得遗产 还是所有继承人的所得遗产??
其他人可以按照他的应继份分得遗产吗??(向表哥要200 100 100 70 70 万)
还是就不能分??
还是以立遗嘱的方式 只让其他人获得特留分比较好??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还没有能力帮忙解决问题
很不肯定自己的答案>"<
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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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5.23.164
1F:推 hsinyeh:那不是遗产 10/06 00:19
2F:→ fatcats:你提到的两年应该是要列入遗产税课税标的而非遗产 10/06 10:16
3F:→ drkh:为何亲属列表内没见到原po的父亲与兄弟姊妹? 10/06 17:19
4F:→ drkh:还有... 叔叔的子女是"堂", 而非"表". 10/06 17:20
我不是这一家的人 我的大阿姨是其中一个人的配偶 所以甲是我的表哥
我没有继承权拉>"<
这篇主要是以他们家的称呼为主^^
因为1148之一的理由是 为了其他债权人的权利
所以想说其他的继承人会不会因此可以按应继份分配 生前赠与的那六百万
※ 编辑: bear1108 来自: 59.104.18.128 (10/06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