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joy727 (麥來亂 無緣的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打工的合約...
時間Thu Oct 6 00:03:34 2011
事實經過:
我現年21歲...
目前在一間飲料店打工..沒有勞健保,試用期時薪85...
那天店長拿了一份合約給我簽..
我印象中記得, 上面有提到 新人離職的話要賠錢(好像是幾千塊) 因為他們帶新人很累..
還有一些是做錯飲料要賠那杯飲料的錢之類的
問題:
我想問 若是已經簽了 離職要賠錢 具效力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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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220.8
1F:推 depravity:通常有 例外要法院才算數 10/06 00:27
2F:→ enjoy727:可是我看到第66條 雇主不得向技術生收取有關訓練費用。 10/06 00:45
3F:→ enjoy727:是不是就有違反勞基法這條了呢 10/06 00:46
4F:推 orzb1740510:該條規定乃專屬於技術生適用 10/06 01:14
5F:→ orzb1740510:另該合約簽了就是簽了 提即所述兩點賠償應無違反法律 10/06 01:16
6F:→ enjoy727:謝謝解答.. 10/06 01:20
7F:→ orzb1740510:強制禁止規定 實際點的作法是 蒐集雇主不投保勞健保 10/06 01:20
8F:→ orzb1740510:及違反基本工資規定等證據 因違反將有罰則且若有受損 10/06 01:23
9F:→ orzb1740510:害得向雇主求償 10/06 01:23
10F:推 h210045:試用期85... 可以檢舉未達基本工資吧 10/06 01:24
11F:→ enjoy727:謝謝各位 我以後不敢亂簽了 / \ 10/06 01:26
12F:推 depravity:究竟要賠成本還是賠售價還有得探究 XD 10/06 01:27
13F:→ enjoy727:蒐集證據..那裡都有人在也有監視器... 10/06 01:28
14F:→ depravity:陪售價=賣一杯賺兩杯該賺的 賠成本=喪失原價賣出機會 10/06 01:29
15F:→ enjoy727:是賠售價!不過幸好我目前還沒有做錯飲料= = 10/06 01:29
16F:→ enjoy727:我比較煩惱離職的罰款.../ \ 10/06 01:30
17F:→ depravity:才幾千 很合理 很多都3-5萬的 XD 10/06 01:31
18F:→ depravity:想要上法院要求依民252減輕機會都不大 XDDD 10/06 01:32
19F:推 phantomli:契約要怎麼簽,在契約自由的原則內,不抵觸強行禁止規定 10/06 08:37
20F:→ phantomli:自然可以依當事人協議,只是在僱傭契約中,雖可簽訂綁約 10/06 08:38
21F:→ phantomli:條款及其罰則,以及損賠約定,但重點在於「賠償範圍」及 10/06 08:39
22F:→ phantomli:「實行方法」,勞基法有一條是雇主絕不能踩的線:預扣工 10/06 08:41
23F:→ phantomli:資,即便對員工有求償權,也禁止直接做扣薪處理,更遑論 10/06 08:42
24F:→ phantomli:對於求償權金額仍有爭執空間,這點原PO如果願意,是可以 10/06 08:43
25F:→ phantomli:主張的。 10/06 08:43
26F:→ phantomli:另外,所謂的新人離職違約損賠,這部分容有疑慮,不見得 10/06 08:44
27F:→ phantomli:約簽了就一定有效。 10/06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