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855407 (盜小君)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規避奢侈稅的方式?
時間Mon Oct 3 12:53:14 2011
※ 引述《TurTao (時薪57.5的龜)》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原屋主於今年七月購入一房屋
: 欲將房屋售予買家,但因為未持有該房屋滿兩年
: 所以必定會被課徵高額的奢侈稅
: 買方欲與賣方一併規避此奢侈稅
: 故是否有良好且有足夠之互相保障機制
: 該房屋預計成交價為250萬
: 目前思考為先簽訂買賣合約,過戶日於滿兩年後生效
: 1.但如直接將現金交予賣方,二年後難保產生問題
: 是否有一信託方式,將此現金鎖定~或可設定抵押該房屋予買方
: 2.或訂定一契約,買方以租金方式兩年內交予賣方(2000/月)
: 期間交予賣方之價金即為兩年後購屋之一部分
: 如買方毀約該租金即為賣方沒收,賣方毀約須賠償兩倍之租金予賣方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政府打房,現在就連銀行承做信託件都會查了,所以要用信託規避奢侈稅是不太可行的。
(當然,不見得是完全不可行)
至於設定抵押和訂定租賃契約這類規避奢侈稅的方式,其實對買賣雙方都各有風險和利弊
(在這邊就不多講),只要買賣雙方願意承擔這類風險利弊,當然是可以考慮試試看。
比較安全一點的方式是,看賣方名下是不是只有這一間房子?!(一屋)
如果賣方名下只有這間七月剛買的房子,那就請賣方去辦理自用住宅,
這樣賣方賣屋就不用擔心會被課到奢侈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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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幸福就是這樣,放肆的快樂與悲傷....
我將我的幸福,傾注在此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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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115.198
1F:→ TurTao:據我瞭解應該不只一間XD 10/03 14:18
2F:推 a386036:方法很多只是......一定會對其中一方保障少很多 10/03 16:21
3F:推 a386036:原PO是正妹 10/03 20:22
4F:推 cawba:第五條好好研究一下 其他的去問會計師或代書 小的不敢多說 10/03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