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855407 (盗小君)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规避奢侈税的方式?
时间Mon Oct 3 12:53:14 2011
※ 引述《TurTao (时薪57.5的龟)》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原屋主於今年七月购入一房屋
: 欲将房屋售予买家,但因为未持有该房屋满两年
: 所以必定会被课徵高额的奢侈税
: 买方欲与卖方一并规避此奢侈税
: 故是否有良好且有足够之互相保障机制
: 该房屋预计成交价为250万
: 目前思考为先签订买卖合约,过户日於满两年後生效
: 1.但如直接将现金交予卖方,二年後难保产生问题
: 是否有一信托方式,将此现金锁定~或可设定抵押该房屋予买方
: 2.或订定一契约,买方以租金方式两年内交予卖方(2000/月)
: 期间交予卖方之价金即为两年後购屋之一部分
: 如买方毁约该租金即为卖方没收,卖方毁约须赔偿两倍之租金予卖方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政府打房,现在就连银行承做信托件都会查了,所以要用信托规避奢侈税是不太可行的。
(当然,不见得是完全不可行)
至於设定抵押和订定租赁契约这类规避奢侈税的方式,其实对买卖双方都各有风险和利弊
(在这边就不多讲),只要买卖双方愿意承担这类风险利弊,当然是可以考虑试试看。
比较安全一点的方式是,看卖方名下是不是只有这一间房子?!(一屋)
如果卖方名下只有这间七月刚买的房子,那就请卖方去办理自用住宅,
这样卖方卖屋就不用担心会被课到奢侈税了。
--
或许幸福就是这样,放肆的快乐与悲伤....
我将我的幸福,倾注在此分享~
http://www.wretch.cc/blog/it855407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4.115.198
1F:→ TurTao:据我了解应该不只一间XD 10/03 14:18
2F:推 a386036:方法很多只是......一定会对其中一方保障少很多 10/03 16:21
3F:推 a386036:原PO是正妹 10/03 20:22
4F:推 cawba:第五条好好研究一下 其他的去问会计师或代书 小的不敢多说 10/03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