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chang (le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分手後不動產權問題
時間Sat Oct 1 15:53:51 2011
女方說房屋持分願意用原價出售
可以算是分手的附帶條件
但只有口頭,你要怎麼舉證呢?
就算有契約
她也許能主張"因害怕男方對她不利而答應"
另外...我覺得你要勸勸你朋友
不要把感情債跟金錢債混為一談
因為你朋友已占便宜了
: 如上所述,男方負擔購屋價75%,女方負擔購屋價25%,但產權持分各半
這是指付清房貸而言
: 女方現以房屋1/2權狀向男方索取房屋現市值1/2,才可歸還權狀。
: 有鄉民提出建議 1:男方不再支付房貸,讓其法拍,餘款男女平分。
: (是個方法,但雙方信用銀行受損)
: 2:如女方願意早點賣掉,以免男方一直替女方支付25%房貸。
女方一開始付了一大筆"頭期款"
男方只是每期還房貸的本利
若是房子買沒多久,支付房貸沒幾期
男方出的錢根本就比女方少吧...
如果以合夥買房投資的角度看
你朋友能和前女友五五分帳,就該爽到天上去了!!
: 針對第2點,我不明白的一點,如果房屋賣掉所得的金額,是否直接男女方各半分,
: 再由男方去把房貸結清?; 還是,賣屋金得先償還房貸,餘款再由男女方各半分?
: ps. 男方一直負擔了75%購屋貸款,僅持1/2權狀。
: 目前狀況女方避不出面,男方也不能順利賣房(不可能有人只買男方1/2權狀房屋)
你朋友住裡面嗎?
那看你朋友願意賣多少啦...
會有人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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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111.114
1F:→ fatcats:五五分帳貸款會不會還不了啊... 10/01 16:03
2F:→ leochang:當然是還完貸款,剩下的55分啊 10/01 16:06
3F:→ fatcats:那男方賺翻了...XDD 10/01 16:39
4F:推 intelb06385:女方要市值1/2 看不懂嗎 還環完貸款勒 10/01 16:52
5F:→ fatcats:原文有寫吧..."或是以賣掉房子獲利各半" 獲利當然是 10/01 16:58
6F:→ fatcats:扣除支出之後啊... 10/01 16:59
7F:→ fatcats:所以就算男方不想賣 也可以算一算後結清跟女方買... 10/01 16:59
8F:→ leochang:總之...本房屋買賣,男方是沒有吃虧的 10/01 17:00
9F:→ leochang:問題就是"市價"如何認定~~建議可以找"估價師"啦 10/01 17:01
10F:→ leochang:送到法院去,法官還是會指派估價師,變價拍賣一樣找估價師 10/01 17:02
11F:推 phantomli:估價師是比較通俗的講法,正式來說會叫做「鑑價公司」。 10/01 17:10
12F:推 cardbus:先還貸款再分 男方獲利超級大 死人都會笑出來 10/01 17:44
※ 編輯: leochang 來自: 220.140.111.114 (10/01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