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uiko (神之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構成 誣告 要件??
時間Fri Sep 23 21:04:26 2011
事實經過:
http://ppt.cc/aLA1
【裁判字號】 100,聲判,90
【裁判日期】 1000607
【裁判案由】 聲請交付審判
引用自判決書內容 (四)經查,第七段
被告 甲女 找學長乙男訴說被騙感情經過
乙男陪同到廖大叔公司內 確認 卓女 是否為小三
亦傳簡訊給廖大叔 說要給甲女一個交代,把事情講清楚
內容有提到金錢,在期限內要給他,但是沒有恐嚇等字眼
但該證據簡訊已經消失不存在
事後 廖大叔對甲女以及乙男提出 恐嚇取財之告訴
經過台北地方法院判決:
徵被告甲女並未涉犯前揭恐嚇取財之犯行。況依證人卓女上開所述,更可
知被告乙男亦無恐嚇告訴人之行為等情屬實。
問題:
請問一下 依照法院判決書的內容去做判斷
廖大叔對 兩人提出 恐嚇取財之告訴
使否構成 誣告 要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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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岡一郎: 你明明知道,這一戰一定會輸,為什麼還要打?
沈佳宜 : 人生本來就很多事是徒勞無功的啊!
莫那魯道: 那你死了以後,是要去日本人的神社,還是回到賽德克的祖靈?
沈佳宜 : 你想知道答案嗎,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
柯景騰 : 拜託不要現在告訴我,請讓我....啊....
巴萬 : 加入祖靈我們在彩虹橋做永遠的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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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20.110
1F:推 phantomli:他是因為「證據不足」被駁掉的話,沒有誣告問題。不能因 09/23 21:26
2F:→ phantomli:為這個法官認為,本件恐嚇取財被告(甲女),涉犯恐嚇取 09/23 21:27
3F:→ phantomli:財之犯罪故意無法證明,或欠缺不法意圖,而認為被告不構 09/23 21:28
4F:→ phantomli:成恐嚇取財,進而執本判決認定之事實,指告訴人具有誣告 09/23 21:28
5F:→ phantomli:故意。NONONO,這是「二件事」~ 09/23 21:29
6F:→ zuiko:謝謝樓上專業的見解,小弟懂了 09/23 21:30
7F:→ alawyer:就該裁定書中(七)所示,是無法馬上判斷究竟有無誣告的事實 09/23 22:58
8F:→ alawyer:;這部分可能要看卷或是被告之前發出的簡訊而定。 09/23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