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ictw (暱稱不重要)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關於隱私權的問題..
時間Tue Sep 6 09:22:24 2011
事實經過:
公司有意或無意
從公司配給的電腦中 登入個人的網路空間 EX: Facebook, MSN 等
並在非公開的塗鴉牆 EX: 秘密社團 或是個人設定不公開的塗鴉牆上
取得批評公司的文字 並列印下來
問題:
請問可以公司可以告毀謗嗎?
又或著員工可以反告公司侵犯隱私呢??
謝謝回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78.12
1F:推 iscu:1.可 2.不可 公司提供的電腦沒有隱私可言 09/06 09:49
2F:→ magictw:如果是不公開的發言 被列印下來 這樣也不算侵犯隱私嗎 09/06 09:59
3F:推 depravity:你公司提供的電腦不拿來做私事不就好了 = = 09/06 10:11
4F:→ phantomli:公司財產、上班時間,先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接著考慮這 09/06 12:03
5F:→ phantomli:種行為,公司的人有沒有刑法358條無故登入帳號罪。(個 09/06 12:04
6F:→ phantomli:人以為,只要要抓員工打混、說公司壞話,尚不能認為有正 09/06 12:05
7F:→ phantomli:當理由~適當性就過不去~)^^ 09/06 12:05
8F:→ phantomli:不過奉勸原PO,出來做事,就要多想一點倫理道德,再不然 09/06 12:07
9F:→ phantomli:起碼要聰明點,懂得保護自己。本件民刑事糾紛撇開不談, 09/06 12:08
10F:→ phantomli:眼前應該就有勞資糾紛需要處理。保重~ 09/06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