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ictw (昵称不重要)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关於隐私权的问题..
时间Tue Sep 6 09:22:24 2011
事实经过:
公司有意或无意
从公司配给的电脑中 登入个人的网路空间 EX: Facebook, MSN 等
并在非公开的涂鸦墙 EX: 秘密社团 或是个人设定不公开的涂鸦墙上
取得批评公司的文字 并列印下来
问题:
请问可以公司可以告毁谤吗?
又或着员工可以反告公司侵犯隐私呢??
谢谢回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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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48.178.12
1F:推 iscu:1.可 2.不可 公司提供的电脑没有隐私可言 09/06 09:49
2F:→ magictw:如果是不公开的发言 被列印下来 这样也不算侵犯隐私吗 09/06 09:59
3F:推 depravity:你公司提供的电脑不拿来做私事不就好了 = = 09/06 10:11
4F:→ phantomli:公司财产、上班时间,先有债务不履行的问题。接着考虑这 09/06 12:03
5F:→ phantomli:种行为,公司的人有没有刑法358条无故登入帐号罪。(个 09/06 12:04
6F:→ phantomli:人以为,只要要抓员工打混、说公司坏话,尚不能认为有正 09/06 12:05
7F:→ phantomli:当理由~适当性就过不去~)^^ 09/06 12:05
8F:→ phantomli:不过奉劝原PO,出来做事,就要多想一点伦理道德,再不然 09/06 12:07
9F:→ phantomli:起码要聪明点,懂得保护自己。本件民刑事纠纷撇开不谈, 09/06 12:08
10F:→ phantomli:眼前应该就有劳资纠纷需要处理。保重~ 09/06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