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isking (波哥)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法代之法代的問題
時間Tue Aug 30 00:08:59 2011
事實經過:
最近在發支付命令,被告是某非法人特團,所以又另以其社長為法定代理人,
然而現在的問題是該法代係限制行為能力人,所以送達方面被拒收
書記官命補上戶籍謄本,向其父母送達,但是他有提到他會再向司事官討論關於法代之
法代為送達之合法性
問題:
我有查了有無此類的案例,但是似乎在裁判書上搜尋不到,應該是我功力太弱了
想請問一下這類的問題有無實務上的操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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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10.25.74
1F:推 phantomli:沒遇過,但覺得應該回歸民法關於限制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 08/30 08:38
2F:→ phantomli:定代理人「代為」或「代受」意思表示的規定。發支付命令 08/30 08:39
3F:→ phantomli:是向債務人請求債務清償之意思表示,應由限制行為能力人 08/30 08:40
4F:→ phantomli:之法定代理人代為受領,及其後提起之異議亦應由法定代理 08/30 08:41
5F:→ phantomli:人代限制行為能力人為之。所以要向法代送達,始為合法送 08/30 08:43
6F:→ phantomli:達。 08/30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