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annon150Fi (噴射酷龍150)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撤銷告訴
時間Sun Aug 21 00:08:50 2011
事實經過:
上個月我被一名網友在網路上妨害名譽(告訴乃論、公然侮辱)
去警察局報案以後 對方這個月接到警察局的通知
去做了筆錄 下禮拜會送地檢署
但對方也表明和解意願 日前已經和解
我也同意撤告
問題:
請問還沒送地檢署,我應該去哪邊撤告?直接寄撤回告訴狀到地檢署嗎?
還是也去警察局那裡說一聲?
又,撤回告訴狀上面的「100年度 字第」應該怎麼填寫?
我不知道案號和股別...請問應該如何處理?還是有填原告被告 寄過去地檢署就會處理了?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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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75.188
※ 編輯: Quannon150Fi 來自: 111.250.75.188 (08/21 00:10)
1F:推 ChrisBear:等開庭在撤就好 或是聯絡承辦員警 08/21 03:04
2F:→ phantomli:如果是互告,等確認對方撤了之後再撤,不然就同時撤。 08/21 10:14
3F:→ phantomli:方法:1.當庭表明撤告(言詞記筆錄或遞狀)2.不去開庭, 08/21 10:16
4F:→ phantomli:直接遞狀。案號股別沒寫沒關係,有當事人年籍資料就可以 08/21 10:16
5F:→ phantomli:(不過最好留手機,方便確認)。雖提供方法,但仍請在確 08/21 10:17
6F:→ phantomli:認後才做。 08/21 10:17
7F:推 hcya:向提告的警局撤告就好,不一定要向地檢署提。 08/23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