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yw (黑黃)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拾荒與竊盜罪
時間Sat Aug 20 10:44:06 2011
事實經過:
有些人從事資源回收工作,但是有時會不小心拿到別人還要的東西被告竊盜罪
所以謹慎點的,要拿前回和店家打聲招呼
狀況一 店家放在騎樓的空紙箱,旁邊堆著幾袋待丟的垃圾
--我的想法是,看起來很像垃圾可以拿,但是問一下比較安心
狀況二 店家放在騎樓外的公用馬路的空紙箱,旁邊堆著幾袋待丟的垃圾
--我的想法是這樣應該可以視為丟棄物拾取吧
狀況三 店家放在騎樓外公用馬路上的垃圾子母車上的紙箱
--這看起來也很像要丟的垃圾吧
問題:
請問以上狀況不告而取紙箱或鋁罐,被告竊盜罪成功的機會如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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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36.3
1F:→ mrschiu:不管怎麼樣都要問.. 沒有什麼"看起來像是不要"的.. 08/20 10:47
2F:→ mrschiu:有這種想法很可怕耶.. 對別人對自己都很不好.. 08/20 10:48
3F:推 depravity:門口看起來像垃圾卻有用的幾乎都有合作的拾荒對象了= = 08/20 10:51
4F:推 cawba:店家門口放紙箱要給特定人拿 結果另一個拾荒者屢勸不聽來撿 08/20 12:03
5F:→ cawba:後來報警被起訴只好上電視哭哭~~我家這邊也是這樣 我們住戶 08/20 12:04
6F:→ cawba:把回收物集中一個地方給某個拾荒者 但是半夜都有另一組來偷 08/20 12:05
7F:→ cawba:跟她說過兩百次那是有人的 但是每次都回"以為沒人要的" XD 08/20 12:06
8F:→ iscu:就算是要丟的垃圾 那也是有所有權的~~ 08/20 13:42
9F:推 phantomli:所有權經拋棄即消滅,但從外觀很難認定,最好開口問。 08/20 14:10
10F:推 llh117: 所有權經拋棄即消滅--純推這句 08/20 14:53
11F:→ qoomii:如果是要「給」特定的拾荒者,那可以算「拋棄」了嗎? 08/21 11:59
12F:→ qoomii:多問不會錯 08/21 11:59
13F:→ sindyevil:都要問,關係打好後就會成為他指定的回收,何嘗不可? 08/21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