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yw (黑黄)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拾荒与窃盗罪
时间Sat Aug 20 10:44:06 2011
事实经过:
有些人从事资源回收工作,但是有时会不小心拿到别人还要的东西被告窃盗罪
所以谨慎点的,要拿前回和店家打声招呼
状况一 店家放在骑楼的空纸箱,旁边堆着几袋待丢的垃圾
--我的想法是,看起来很像垃圾可以拿,但是问一下比较安心
状况二 店家放在骑楼外的公用马路的空纸箱,旁边堆着几袋待丢的垃圾
--我的想法是这样应该可以视为丢弃物拾取吧
状况三 店家放在骑楼外公用马路上的垃圾子母车上的纸箱
--这看起来也很像要丢的垃圾吧
问题:
请问以上状况不告而取纸箱或铝罐,被告窃盗罪成功的机会如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1.136.3
1F:→ mrschiu:不管怎麽样都要问.. 没有什麽"看起来像是不要"的.. 08/20 10:47
2F:→ mrschiu:有这种想法很可怕耶.. 对别人对自己都很不好.. 08/20 10:48
3F:推 depravity:门口看起来像垃圾却有用的几乎都有合作的拾荒对象了= = 08/20 10:51
4F:推 cawba:店家门口放纸箱要给特定人拿 结果另一个拾荒者屡劝不听来捡 08/20 12:03
5F:→ cawba:後来报警被起诉只好上电视哭哭~~我家这边也是这样 我们住户 08/20 12:04
6F:→ cawba:把回收物集中一个地方给某个拾荒者 但是半夜都有另一组来偷 08/20 12:05
7F:→ cawba:跟她说过两百次那是有人的 但是每次都回"以为没人要的" XD 08/20 12:06
8F:→ iscu:就算是要丢的垃圾 那也是有所有权的~~ 08/20 13:42
9F:推 phantomli:所有权经抛弃即消灭,但从外观很难认定,最好开口问。 08/20 14:10
10F:推 llh117: 所有权经抛弃即消灭--纯推这句 08/20 14:53
11F:→ qoomii:如果是要「给」特定的拾荒者,那可以算「抛弃」了吗? 08/21 11:59
12F:→ qoomii:多问不会错 08/21 11:59
13F:→ sindyevil:都要问,关系打好後就会成为他指定的回收,何尝不可? 08/21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