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ntomli (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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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刑事] 這算侵占嗎?
時間Thu Aug 4 14:19:51 2011
幾點提醒~
※ 引述《chien533 (謠指部總司令)》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這事情大概要回朔到二十年前....
: 當年我父母買了現在住的這棟房子
: 據我了解父母親各自都有出一筆錢
: 母親的資金來源是標會
: 父親的資金來源是他和二伯合開的公司
: 房子買了之後名字是掛我爸的名下
公司的錢買了房子,卻把房子登記在令尊名下,
二者之間可能是借名登記、可能是借貸、可能是贈與,
Anyway,這裡原因關係不明,
但這部分由於令尊也是該公司負責人,
若大家扯破臉,有無可能被告「背信」、「侵占公司款項」,
這點要注意(大家感情好的時候口頭說說,錢去用都沒關係,扯破臉就...)。
另如果是公司借名,則堂姐主張公司有(部分)所有權這部份也非全錯。
: 最近我們才知道
: 我二伯的女兒(也就是我堂姐)拿走了我家的地契和我爸的身分證印章
: 然後把房子拿去網路上面販售
: 所有其他的家人是到有中介公司來我家想要看房子
: 我們才知道房子被堂姐拿去賣
: 我媽很生氣的打電話去問
: 她的理由是說:房子是公司出錢買的,所以公司想要賣掉這房子就可以隨便賣
: 而我爸可能也聽信她們那一家人的讒言
: 天真地以為現在賣掉這棟房子可以賺一大筆錢
: 然後在郊區買一棟便宜的房子
: 這樣大概可以有一千多萬的現金收入
所以權狀地契、身分證、印章是否在令尊同意下取得,
以及當初取得的目的為何,有無授權委託代為出賣,
這會牽涉到堂姐執以為法律行為的效力。
: 而現在家人首先能做的就是勸服我爸不要賣掉
: 我人在國外工作,也只能靠越洋電話來安撫.....
: 以上就是大概的事情經過
: 問題:
: 1. 有這種"非營利住宅部分資金是從公司來的,名字是掛負責人(就是我爸)的,
: 所以房子就等於公司的"道理嗎?
如為借名登記,則主張出借部分有所有權應有部分無誤。
但這種東西很難證明當初拿公司錢給令尊的目的,
相同的,你們最好也要證明是公司其他有權作主之人同意的。
: 2. 假如最後我爸不賣,但因為身分證印章和地契無法從堂姊那邊拿回來的話,
: 能不能告她侵占?或者是有甚麼法律規範能強制她歸還這些東西?
要先看原先有無授權,如有,是否已終止授權。
對方要先無權占有,才有後續法律動作可資主張。
: 3. 我怕我爸最後會被脅迫,或者是她們有用甚麼奧步把我家的房子賣掉,所以想
: 請問有沒有甚麼法律可以保障我們讓這棟房子暫時無法被販售??
看是怎樣被脅迫,是強暴、恐嚇致意思不自主,還是親情、人情壓力~
前者若能舉證,所為意思表示可以撤銷,
後者屬人情世故,法律管不到這裡。
另外,除非該不動產現有被假扣押、或令尊受監護宣告,
則無法阻止令尊將之過戶。
以上幾點,可提出與律師討論。
板友再熱心,也比不過能一個陪你談判、幫你看文件,跟你討論的律師在身旁。
: 大概的問題就以上三點
: 其實現在心情很亂
: 感覺人在太平洋的另一端實在是心有餘而力不逮
: 希望上述的描述夠仔細
: 也感謝任何各方面的建議
: 先謝謝!!!!
最後,再次敦促原PO儘早請在台親友委任律師介入處理,
一來,是釐清現有法律關係,架好法律安全網,避免愈做愈錯,
再者,有律師介入也好讓堂姐、伯父那邊暫且不會輕舉妄動,
以及,為了將來大家還可以和諧相處,針鋒相對的事情,還是給律師做。
再叮嚀一句,雖然你現在覺得法律能給你的即時幫助有限,
但不要想用「其他」會讓自己被法律制裁的方法處理此事,
事情只會演變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不要弄到後來,要令尊拿房子換你沒事~~)
慎思!
祝 和諧圓滿、處理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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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hantomli 來自: 210.69.124.16 (08/04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