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ngelew (uw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產假
時間Fri Jul 29 15:08:13 2011
幫人代問
想問一下產假若要提前請
資方可以說不嗎??
之前有在網路查詢
查到了相關法條
查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規定,勞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
女工如於產前四週請產假亦屬適當,如
勞資雙方協商決定,妊娠期間女性員工得
於產前分次請產假,亦無不可。另現行法令並無產前檢查假之規定,勞工如需產
前檢查,可以請特別休假或以事、病假方式處理。」
因朋友將生的是第一胎
所以也比較謹慎
現在是怕提前請產假 資方不答應
雖說有相關規定
但這規定就如上文的紅字
好像也沒說資方不能不同意....
所以想問有沒有其他法規可以補足
或是其他辦法可以幫忙
謝謝
話說有問過勞工局
勞工局方面說
若勞資協調不成可以請勞工局協助介入
但動到勞工局總覺得跟辭職不幹差不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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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79.59
1F:→ sindyevil: 如果自行請辭那有些補助和津貼可能會無法請領,請三思~ 07/29 15:16
2F:推 soyoso:可以請,分娩前後就具資格 07/29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