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ngelew (uw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产假
时间Fri Jul 29 15:08:13 2011
帮人代问
想问一下产假若要提前请
资方可以说不吗??
之前有在网路查询
查到了相关法条
查劳动基准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工分娩前後,应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八星期,
女工如於产前四周请产假亦属适当,如
劳资双方协商决定,妊娠期间女性员工得
於产前分次请产假,亦无不可。另现行法令并无产前检查假之规定,劳工如需产
前检查,可以请特别休假或以事、病假方式处理。」
因朋友将生的是第一胎
所以也比较谨慎
现在是怕提前请产假 资方不答应
虽说有相关规定
但这规定就如上文的红字
好像也没说资方不能不同意....
所以想问有没有其他法规可以补足
或是其他办法可以帮忙
谢谢
话说有问过劳工局
劳工局方面说
若劳资协调不成可以请劳工局协助介入
但动到劳工局总觉得跟辞职不干差不多....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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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79.59
1F:→ sindyevil: 如果自行请辞那有些补助和津贴可能会无法请领,请三思~ 07/29 15:16
2F:推 soyoso:可以请,分娩前後就具资格 07/29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