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inslin (豬豬阿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校外租屋訂金
時間Sat Jul 16 18:56:04 2011
事實經過:
本人因為本來考上靜宜的研究所,所以在靜宜附近找租屋處,
找到一間蠻滿意的,由於房東是將租屋的大小事給租賃中心(類似仲介)處理,
當時也在房東及租賃中心負責人三方在場情況下先給付5000元訂金,
租賃中心也開了一張收據給我,擇期簽約,(上方有載明訂金不得因任何理由要求返還)
簽了的隔天我卻收到原本以為不會上的學校的備取通知,
第一時間也打給房東說明原因,房東也表示願意退還全額5000元,
房東也有打電話告知租賃中心他同意退還全額租金,
但是租賃中心告訴我不能退,負責的小姐最後說幫我問主管,
最多可能只能退一半,(由於我自己理虧我也能接受)
之後租賃中心說2天後給我結果,到現在都過了5天了,
我連絡租賃中心卻一直跟我打太極,一延再延,說有跟主管講了,還沒有答覆,
讓我很無奈.
問題:
請問在房東同意返還全額的狀況下,租賃中心可以全額不退還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我可以接受最後結果,只是租賃中心目前就一拖再拖也不說清楚,
讓我覺得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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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107.130
1F:推 depravity:可以 07/16 19:03
2F:推 PRAM:「載明訂金不得因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你還堅持什麼? 07/16 19:59
3F:→ PRAM:這年頭自己簽過的東西都不用負責任了哦? 07/16 19:59
4F:→ PRAM:就算簽完隔天發生其它狀況又如何?又沒人逼你簽單子啊 07/16 20:00
5F:→ PRAM:簽了就認了好嗎? 07/16 20:00
6F:→ twinslin:問個問題你也不用那麼嗆吧 我文章裏有堅持什麼嗎? 07/16 20:01
7F:→ phantomli:這個問題要解套,要先定性租賃中心的地位,是房東代理人 07/16 23:26
8F:→ phantomli:還是房客代理人、或雙方代理,或仲介~ 07/16 23:27
9F:→ phantomli:以上,除仲介外,其他都好解決,都可退費。如果是仲介( 07/16 23:29
10F:→ phantomli:報告締約機會),既已履行契約,該支付給他的居間費用是 07/16 23:31
11F:→ phantomli:應該要照付的。民法第565、568、570條可供參照。 07/16 23:34
12F:→ phantomli:(原PO想想有沒有簽過什麼東西給租賃中心~) 07/16 23:35
13F:→ sindyevil:如果是仲介,也要看房東當時怎樣跟約定報酬,坊間多以一個 07/17 19:58
14F:→ sindyevil:月租金,所以建議找房東談談他是怎樣和仲介約定的... 07/17 19:59
15F:→ amx002:訂金給房東的話 很難想像中心為什麼要扣著?或是行政流程? 07/18 08:38
16F:→ yuusnow:因為通常仲介中心都是收一個月租金為仲介費,而租屋時付 07/18 09:40
17F:→ yuusnow:的訂金會轉成押金或第一個月租金,轉成租金那就會變成仲介 07/18 09:41
18F:→ yuusnow:費的一部份,那未必要給房東@@ 07/18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