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inslin (猪猪阿呆)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校外租屋订金
时间Sat Jul 16 18:56:04 2011
事实经过:
本人因为本来考上静宜的研究所,所以在静宜附近找租屋处,
找到一间蛮满意的,由於房东是将租屋的大小事给租赁中心(类似仲介)处理,
当时也在房东及租赁中心负责人三方在场情况下先给付5000元订金,
租赁中心也开了一张收据给我,择期签约,(上方有载明订金不得因任何理由要求返还)
签了的隔天我却收到原本以为不会上的学校的备取通知,
第一时间也打给房东说明原因,房东也表示愿意退还全额5000元,
房东也有打电话告知租赁中心他同意退还全额租金,
但是租赁中心告诉我不能退,负责的小姐最後说帮我问主管,
最多可能只能退一半,(由於我自己理亏我也能接受)
之後租赁中心说2天後给我结果,到现在都过了5天了,
我连络租赁中心却一直跟我打太极,一延再延,说有跟主管讲了,还没有答覆,
让我很无奈.
问题:
请问在房东同意返还全额的状况下,租赁中心可以全额不退还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我可以接受最後结果,只是租赁中心目前就一拖再拖也不说清楚,
让我觉得很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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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5.107.130
1F:推 depravity:可以 07/16 19:03
2F:推 PRAM:「载明订金不得因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你还坚持什麽? 07/16 19:59
3F:→ PRAM:这年头自己签过的东西都不用负责任了哦? 07/16 19:59
4F:→ PRAM:就算签完隔天发生其它状况又如何?又没人逼你签单子啊 07/16 20:00
5F:→ PRAM:签了就认了好吗? 07/16 20:00
6F:→ twinslin:问个问题你也不用那麽呛吧 我文章里有坚持什麽吗? 07/16 20:01
7F:→ phantomli:这个问题要解套,要先定性租赁中心的地位,是房东代理人 07/16 23:26
8F:→ phantomli:还是房客代理人、或双方代理,或仲介~ 07/16 23:27
9F:→ phantomli:以上,除仲介外,其他都好解决,都可退费。如果是仲介( 07/16 23:29
10F:→ phantomli:报告缔约机会),既已履行契约,该支付给他的居间费用是 07/16 23:31
11F:→ phantomli:应该要照付的。民法第565、568、570条可供参照。 07/16 23:34
12F:→ phantomli:(原PO想想有没有签过什麽东西给租赁中心~) 07/16 23:35
13F:→ sindyevil:如果是仲介,也要看房东当时怎样跟约定报酬,坊间多以一个 07/17 19:58
14F:→ sindyevil:月租金,所以建议找房东谈谈他是怎样和仲介约定的... 07/17 19:59
15F:→ amx002:订金给房东的话 很难想像中心为什麽要扣着?或是行政流程? 07/18 08:38
16F:→ yuusnow:因为通常仲介中心都是收一个月租金为仲介费,而租屋时付 07/18 09:40
17F:→ yuusnow:的订金会转成押金或第一个月租金,转成租金那就会变成仲介 07/18 09:41
18F:→ yuusnow:费的一部份,那未必要给房东@@ 07/18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