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wbf (小情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提前離職卻被要求民事賠償??
時間Sat Jun 18 00:49:55 2011
事情經過:
請教一下版友們!
我去年9月簽了一年的定期契約
自己的理解是
這份契約並沒有提到如果提前違約會有違約金的問題
只說要遵照預告期預告
但是現在6/17
我跟老闆提出7/31離職
因為下份工作8月要到職!
他卻說無法讓我離職...
因為旺季人手不足!(我們一直有缺)
如果我強要離職 要民事賠償(違約金?)
我工作年資不滿一年 以勞基法第15.16條來說
應該10天以前提出即可 但現在已經提前了快40天
也不行?!
且我的治療師執照正本也在他那邊
問題:
我應該怎麼辦 老闆避不見面
只用EMAIL通知 請會計打電話....
資方是站得住腳的嗎?
我該怎麼提出離職信 不會讓她說我沒有提前預告
(拿離職信堵他?)
附上馬賽克版本的契約書
http://imageshack.us/photo/my-images/689/netxf.jpg/
上面的日期是真的
請版友們幫我看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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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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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26.216
1F:推 hsinyeh:勞基法15條第二項開宗明義就寫 不定期契約 06/18 00:55
2F:→ hsinyeh:所以你沒有那一條的適用... 06/18 00:55
3F:→ snbftmb:他嚇唬你的 06/18 01:10
4F:→ iwbf:TO H大:所以真的可以叫我賠償?那以契約書內容我該怎麼辦離職 06/18 07:17
5F:→ hotwingking:存證信函過去 然後去衛生局逕自辦理歇業 06/18 10:22
6F:→ hotwingking:備註寫因勞資糾紛 無法繳回執業執照 06/18 10:23
7F:→ soyoso:引用勞基15條再來看16條您已經預告了;再來看這份合約上也 06/18 15:52
8F:→ soyoso:也沒有另外加上什麼違約金的規定。所以您一定站的住腳的 06/18 15:53
9F:→ sindyevil:提前解職是違約的 他有權要求你履行損害賠償責任 06/19 19:04
10F:推 depravity:沒有違約金條款不見得是好事 同時也表示損賠不會封頂= = 06/19 19:25
11F:→ sindyevil:實務上也不會要求太多啦,個把萬跑不掉倒是真的,不過治療 06/19 19:40
12F:→ sindyevil:師執照是否可放置資方處這點可以討論就是了 06/19 19:41
13F:→ depravity:不能也是雙方都有事不會單方啊 XD 06/19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