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472700 (6rz)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車禍私下和解問題
時間Fri Jun 17 00:27:48 2011
想請問一下 我們車禍是私下和解
但已經算是去過調委會兩次
明天雙方會約出來簽和解書
是否要告知調委會 我們已經私下和解
這樣之後是否就沒有民事及刑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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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95.8
1F:推 hsinyeh:仍然可能會遭到刑事訴追 06/17 00:29
2F:→ ke472700:那請問要怎樣確保沒有後續問題呢 06/17 00:30
3F:推 ingemisco:在你們的和解契約上載明:雙方同意和解後均放棄民刑事 06/17 01:37
4F:→ ingemisco:告訴權,已進行中之訴訟須無條件撤回。」 06/17 01:39
5F:→ ingemisco:並且可以再列一條違反上述約定之後果。大概是這樣吧 06/17 01:40
6F:→ iscu:樓上這樣不行 還是要找調解委員~~ 06/17 05:56
7F:推 hcya:3樓有誤,那樣並不會喪失刑事告訴權... 06/17 08:05
8F:→ hcya:幾個方法:1.在調解委員會前成立調解,並經法院核定 2.請對造 06/17 08:06
9F:→ hcya:先至警局提刑事告訴,然後立即(或隔天)去撤回告訴 3.還是私下 06/17 08:07
10F:→ hcya:和解,但就違約提告約定高額違約金。3擇1即可,請參考~ 06/17 08:07
11F:推 depravity:4.和解時請對方給撤回告訴狀並授權使用依被告就自己撤XD 06/17 08:27
12F:推 hsinyeh:hcya 1.的作法 還是有訴追可能... 06/17 09:59
13F:→ hsinyeh:提告再撤告應該是最保險的 不過要小心有沒有獨立告訴權人 06/17 09:59
14F:→ yuusnow:寫歸寫,但還是可以提告,只是如果和解條件完成,檢察官 06/17 10:03
15F:→ yuusnow:通常也都知道是想再多要點錢,是有可能緩起訴或不起訴~ 06/17 10:03
16F:推 hcya:調解成立還有訴追可能?是說沒履行的情形嗎? 06/17 20:00
17F:→ hcya:而y大說的雖沒錯,縱然不走調解或撤回告訴的路,對方違約再提 06/17 20:01
18F:→ hcya:告時,檢察官很可能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但畢竟就沒辦法百分 06/17 20:01
19F:→ hcya:百確定啦,要提心吊膽到處分確定為止。 06/17 20:02
20F:推 hsinyeh:雖然說法條上說調解書跟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06/17 23:43
21F:→ hsinyeh:但是實務仍然認為不及於刑事部分 如果當事人提起告訴 06/17 23:43
22F:→ hsinyeh:檢察官還是會受理 06/17 23:43
23F:→ ke472700:所以還是要用到h大2或3的方法才能有保障嗎? 06/17 23:59
24F:→ ke472700:再問個問題 如果和解書上寫全部賠償金為xxx 沒有列出包括 06/18 00:01
25F:→ ke472700:哪些 之後寫不得再向甲方要求任何相關費用 06/18 00:02
26F:→ ke472700:這樣對方還有辦法 再要求其他費用的可能嗎? 06/18 00:03
27F:→ hcya:hsinyeh大:最好是...鄉鎮市調解條例27條明定不得再起訴、告訴 06/18 14:52
28F:→ hcya:或自訴。「起訴」是民事,而「告訴或自訴」顯然是指刑事,沒 06/18 14:53
29F:→ hcya:有解釋的空間。你可以舉出「實務仍認為不及於刑事部分」如此 06/18 14:53
30F:→ hcya:主張的依據嗎?哪個實務? 06/18 14:53
31F:→ hcya:法條從來沒有解調解委員會的調解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你可 06/18 14:55
32F:推 hcya:與法院的調解弄混了= = 06/18 14:57
33F:→ hcya:上面是說「法條沒有只說調委會的調解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06/18 14:59
34F:→ hcya:,27條第2項只指民事效力沒錯,但刑事的效力在第1項喔~ 06/18 15:00
35F:推 hsinyeh:實務見解就是我在台中高分院當老師的法官講的... 06/18 15:28
36F:→ hsinyeh:打反 當法官的老師...他說來了還是會準... 06/18 15:29
37F:→ hsinyeh:因為認為那一條侵犯人民訴訟權 06/18 15:30
38F:推 hcya:鄉鎮市調解條例27條第1項明定不能再告訴,他還判有罪的話,顯 06/19 09:06
39F:→ hcya:然構成刑法124條枉法裁判罪...告訴乃論之罪本來就可以撤回告 06/19 09:07
40F:推 hcya:訴,為何會有侵犯訴訟權的情事?一個法官講的而且明顯違反法 06/19 09:09
41F:→ hcya:條規定,這哪叫實務見解,檢察官不會起訴的話案件根本不會到 06/19 09:10
42F:→ hcya:法官手裡,法官講「如果來了...」當然可以講得很高興啊= = 06/19 09:11
43F:→ hcya:不然就是他只知道27條第2項而不知道第1項規定(因為從你的轉述 06/19 09:13
44F:→ hcya:中好像只有「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的理由),如果你願意的話可 06/19 09:14
45F:→ hcya:以去提醒他一下還有第1項規定^^" 06/19 09:14
46F:推 hcya:為了證明我非口說無憑,我找了幾個以調解經法院核定後再提刑 06/19 09:41
47F:→ hcya:事告訴為而不受理的判決:高雄高分院99交上易75、士院98審交 06/19 09:42
48F:→ hcya:易437、桃院99交易275。桃院的判決甚至還說即使調解未履行, 06/19 09:43
49F:→ hcya:,仍不能再提刑事告訴。這樣才叫實務見解好嗎XD 06/19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