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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捍衛人格權的權利, 本人在此回應原文中對本人未做卻被指稱有做之事做澄清, 以利貴板板友作為判斷之憑據。 ※ 引述《kkman123 (kkman)》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 weiweililin:是"在"做不是"再"做 內政部的計畫都包給工讀生做喔? 06/08 11:24 : 推 makoto520:問卷文有沒有經過板主同意?? 06/08 11:27 : → kkman123:對文字未免也太吹毛求疵 最好都不要挑錯字 06/08 11:29 : 噓 kungfutofu:加油 好嗎 06/08 11:43 : → weiweililin:有"太"嗎? 通用字都會寫錯,又不是大學專門教育的要求 06/08 11:46 : → weiweililin:阿不過有人才幼稚園剛畢業,對自我的要求和海一樣寬大 06/08 11:46 : → kkman123:你最行都沒有打錯字 連有沒有太也要管 該邊太寬? 06/08 11:52 : → blockcat:請用腦袋去寫這個伸論題,有錢結婚會怎麼樣,沒錢結婚會 06/08 11:59 : → blockcat:怎麼樣,有錢的底限是多少,生小孩每時期需要多少錢,跟 06/08 12:00 : → blockcat:親人住或小家庭的自由度與限制,買房生活費佔的月薪支出 06/08 12:01 : → blockcat:,生小孩你們會花在他多少時間…等等等,終此得証 06/08 12:01 : → blockcat:話說要收集資料也弄出個問卷出來吧,是有沒有這麼偷懶 06/08 12:03 : 噓 rehtra:說人家該邊太寬?這算性騷擾了耶 06/08 12:07 : → weiweililin:阿,好為難,死了爸爸,媽媽又沒教好,難怪小孩不學好 06/08 12:09 : 推 monsterba:又迷路了..... 06/08 12:10 : → weiweililin:不過這一句我是真的氣到了,限你午夜前在這個板上公開 06/08 12:11 : → weiweililin:發文對我道歉,不然法院見 06/08 12:11 : 問題: : 請問我真有必要對這個人道歉嗎? : 該提告的是不是我才對? : 因為對方說我死了爸爸,媽媽又沒教好,難怪小孩不學好 : 我爸往生是事實,但她後兩行話是人身攻擊 : 一個該邊太寬的疑問句也能提告?XD : 自己腦內小劇場認為這樣是性騷擾她,幫幫忙,我是女生欸 ^^^^^^^^^^^^^^^^^^^^^^^^^^^^^^^^ 被指稱為腦內小劇場的性騷擾一詞,並非本人所述 : 然後她還自己胡亂解讀我有其他語意,分明就沒有 ^^^^ 並非胡亂解讀         凡台灣社會中能認、讀閩南語"該邊"一詞的人,         在共享約定俗成文化內容的前提下,         應知道"該邊"並非中性名詞-即並非單只有客觀指稱物品的意涵在。         其背後所影射之內容,建立在傳統父權思維下女性被視為         "應致力於維持個人性關係之潔淨"的道德批判上。         被以"該邊太寬?"做指涉,         會讓人感受到在公開場合下被公眾質疑個人貞潔操守之不悅。                  且事發地點的婚姻板仍可尋得本人先前所發討論婚姻生活之文章,         "該邊太寬?"一說讓本人擔心未來將有被非特定人士以         "對婚姻配偶不忠誠"等認知做想像與評判的可能。                  為此,本人要求對方"在婚姻版"公開道歉,         若不道歉,本人為捍衛個人與配偶之尊嚴與名譽將行訴訟之權。                   : 請問如果雙方互告誰勝算大? : 她的小劇場如下: : weiweililin:我是不知道大家對被人說"該邊太寬"的感覺是怎麼樣,但 06/08 21:16 : weiweililin:以我的感受來說,我覺得被人暗示我性對象太多,對婚姻不 06/08 21:17 : weiweililin:忠誠.尤其在我的ID可以連結到我的個人資訊時,我更覺得 06/08 21:17 : weiweililin:這句話已經造成現實中的我人格被詆毀. 06/08 21:18 這邊有推文一句: → weiweililin:小孩又怎樣? 小孩講這種話,我就必須原諒? 是我在鬧嗎? 06/08 21:19 : weiweililin:該邊太寬的指涉->什麼狀況下女性的兩腳交會處會"寬"? 06/08 21:21 這邊尚有被網友截斷之推文兩句: → weiweililin:這樣就想告? 如果我還沒結婚我可能不在意,但就因為我 06/08 21:21 → weiweililin:結婚了,所以我一定要她道歉! 在婚姻版給我道歉! 06/08 21:21 以下重複推文部份並不存在於原文中: : weiweililin:以我的感受來說,我覺得被人暗示我性對象太多,對婚姻不 06/08 21:17 : weiweililin:忠誠.尤其在我的ID可以連結到我的個人資訊時,我更覺得 06/08 21:17 : weiweililin:這句話已經造成現實中的我人格被詆毀. 06/08 21:18 : weiweililin:該邊太寬的指涉->什麼狀況下女性的兩腳交會處會"寬"? 06/08 21:21 在此附上另一篇文章 #1DxnN3KZ (marriage)中本人對此說的感受: → weiweililin:今天吞下這口氣,就是讓我先生的尊嚴被蒙羞,我不能接受 06/08 15:06 聲明:本推文提證上不合程序,故不具有被用以評判此事之價值。 : 她還說了下列話: 聲明:以下內容並非在公開場合做公開講述,    而是對方在未經本人許可下逕行公開本人所寄發的私人信件 : 基本上,你的ID無法在網路上搜尋到任何能供人辨識現實身分的資訊 : 但是我的ID卻可以在網路上搜尋到我的學校和系所(相信你也發現了) : 所以你針對我這個ID的推文,會讓現實中認識我的人因為你的話而造成影響 : 所以你的犯行會比我還要大 : 文章可以找人刪除,但偏偏ptt有網路備份的功能 : 所以你針對我的ID進行的人身攻擊會一直留在網路上 以上內文為真。 : 看來對方再度腦內小劇場 : 我根本未谷哥搜尋,對於她的身家一點興趣也沒有      ^^^^^^^^ ^^^^^^^^^^^^^^^^^^^^^^^^^^ 1. 原信件中並未指稱對方有透過搜尋引擎(google)搜尋本人資訊之動作。   2. 原信件中並未指稱對方有對本人身家有興趣之說法。 : 她還說因為網路搜尋資料顯像,她多於我,所以我的犯行較大          ^^^^^^^^ ^^^^^^^^^^^^   原信件中並未有此說法 此句為內容上的錯誤引用 : 印象中,法官並不會以哪位人士的身家資料於網路上顯示最多,來決定誰的犯行深重 : 法律不以此為依據,否則網路成癮者不就失利失公評 在此對此段內容作解釋: 經本人實際以yahoo和google引擎對雙方ID進行搜尋後, 透過本人ID可連結到本人與家人、朋友的照片,以及本人現在的學校與系所。  除可以搜尋引擎進行連結外,本ID簽名檔中就列有個人網誌之連結網址。  而,  對方的ID無法讓人透過網路搜尋獲得任何"明確與現實身分做連結"之資訊。  (不夠明確:指取得之連結皆無法在在兩岸眾論壇會員申請頁面裡辨析出 申請同ID者就是本案中的對方)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以下檢附本人備份之寄給對方的原始信件內容: ;47m 作者 ;44m weiweililin (我好幸福) ;47m 標題 ;44m 請在6/9 00:00前於婚姻版公開道歉 ;47m 時間 ;44m Wed Jun 8 14:31:54 2011 m─────────────────────────────────────── 請針對婚姻版#1DxjdUck (marriage)上的推文 → kkman123:你最行都沒有打錯字 連有沒有太也要管 該邊太寬? 06/08 11:52 於2011/06/09 00:00前於同板發文道歉。 你要告儘管去告 基本上,你的ID無法在網路上搜尋到任何能供人辨識現實身分的資訊 但是我的ID卻可以在網路上搜尋到我的學校和系所(相信你也發現了) 所以你針對我這個ID的推文,會讓現實中認識我的人因為你的話而造成影響 所以你的犯行會比我還要大 文章可以找人刪除,但偏偏ptt有網路備份的功能 http://webptt.com/m.aspx?n=bbs/marriage/M.1307498974.A.9AE.html 你可以賭賭看,或者不相信我的話 或者繼續說我們也有侮辱你什麼的 在公開板以言語對我進行人身攻擊為事實,我的ID可供辨認現實身份也是事實 不公開道歉,基於捍衛個人名譽的權利 我絕對提告 weiweililin     2011/06/08 -- 信件內容到此結束 聲明至此結束, 十分感謝貴板容許本人有對被指涉之行為做自清的機會, 並感謝貴板板友在繁忙之餘仍能撥冗觀看,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08.51
1F:→ vicwk:本版不可引進他版的紛爭 06/09 07:59
2F:→ Ctmate:你的link顯示no found 也不是id網路google的到或google不 06/09 08:00
3F:→ Ctmate:到就代表告的成或告不成 然後這裡是生活法律板 06/09 08:01
4F:→ Ctmate:你告他的原因或心路歷程可以不用po上來給大家知道 06/09 08:02
5F:→ weiweililin:只是要作為日後檢證之用.不做聲明等於默認被捏造之事 06/09 08:32
6F:→ weiweililin:並未期待能因此"告得成".只是表示我在現實中會因為被 06/09 08:33
7F:→ weiweililin:人在網路上指涉此ID"該邊太寬?"而可能會有被人以此說 06/09 08:35
8F:→ weiweililin:法明確地針對"我"進行臆測並影響名譽的發生機率較高. 06/09 08:36
9F:→ weiweililin:連結原文已被刪除,補上備份連結 marriage #1Dxm9nKP 06/09 08:38
10F:推 kkman123:其實這篇內文有些我想回應,只是講了就紛爭不斷,枉費我們 06/09 08:39
11F:→ kkman123:相互道歉 言和 06/09 08:39
12F:→ weiweililin:補上聲明中漏列推文連結 #1Dxr90NB (marriage) 06/09 08:39
13F:→ weiweililin:互相進行公開道歉連結 #1Dx_deik (marriage) 06/09 08:40
14F:推 cka:婚姻版吵不夠還吵到這邊 =.= 06/09 09:32
15F:推 ChrisBear:該邊指私處 說人該邊太寬 似有公然侮辱 06/09 10:57
16F:→ nsweet:該邊.指的是跨下的台語吧..要硬是延伸到私處有點困難.. 06/09 12:24
17F:→ nsweet:正確的說..該邊是大腿內側的台語.... 06/09 12:26
18F:→ nsweet:還是我記錯了...那樣的話就糗了(應該會被親戚笑到死吧)... 06/09 12:30
19F:推 waterone:該邊不單單指私處,你的跨下也算,以本例來看 06/09 12:58
20F:→ waterone:無公然侮辱 06/09 12:58
21F:推 ice0110:該邊指鼠蹊部。指大腿與下腹部相連的地方。教育部字典寫的 06/09 13:50
22F:推 season002:其實單就該邊太寬...你硬要引伸為你說的意思會不會太勉 06/09 14:26
23F:→ season002:強? 至少我就不會想到你所說的 06/09 14:26
24F:→ season002:但你說他那句媽媽沒教好小孩沒學好,倒是大部分人都可以 06/09 14:27
25F:→ season002:想到你是在說他沒家教,真要告起來,你比較危險喔 06/09 14:28
26F:推 TIPC:推樓上 06/09 14:37
27F:推 candicesm:season002說法比較正確說了爸爸媽媽怎樣 比較危險 06/09 14:46
28F:推 rehtra:腳開開的時候該邊會比較寬,大家都覺得這樣講沒性騷擾? 06/09 14:50
29F:推 rehtra:再說,普通人什麼時候會給人家評鑑該邊寬窄? 06/09 14:55
30F:→ yuusnow:其實我不知道該邊是什麼0.0 所以無法評論那個問題 06/09 15:06
31F:→ yuusnow:但我覺得說人家媽媽沒教好小孩沒學好可以讓我聯想到是在 06/09 15:07
32F:→ yuusnow:說對方沒學好,該邊問題還可以爭執,說人家爸媽還比較有 06/09 15:07
33F:推 rehtra:該邊就是M字開腿會看到的地方....沒事不會露出來給人看 06/09 15:08
34F:→ yuusnow:機會成立公然侮辱 (修正,是會聯想到指人家沒家教) 06/09 15:09
35F:→ TIPC:請問"腳開開的時候該邊會比較寬"是rehtra講還是kkman123說的? 06/09 15:10
36F:→ yuusnow:kkman123:你最行都沒有打錯字 連有沒有太也要管 該邊太寬? 06/09 15:12
37F:→ yuusnow:所以"腳開開......"這段應該是rehtra講的0.0 06/09 15:12
38F:推 season002:噗....沒錯啦,當然是要在做"甚麼事"的時候,但一定是性 06/09 15:14
39F:→ rehtra:是我講的沒錯啊,我是在說我對這個的解讀啊 06/09 15:15
40F:→ season002:行為相關? 我健身房瑜珈室晃一圈,該邊看不完 06/09 15:15
41F:→ season002:有時走在街上都會看到跳街舞的露出來 06/09 15:15
42F:推 candicesm:"該邊太寬" 應該解讀為"胖"比較合適吧 06/09 15:15
43F:→ rehtra:看歸看,但正常人會公開評鑑寬窄嗎? 06/09 15:15
44F:→ season002:說到評論寬不寬這回事,我想到香港遊戲節目 06/09 15:16
45F:→ yuusnow:我只能說 如果你連版友都無法說服,要說服檢察官更難 06/09 15:17
46F:→ rehtra:胖子的肉多,視覺上來說,其實是比較窄一點.... 06/09 15:17
47F:→ candicesm:通常比較大隻的人 該邊也比比較小隻的人大且寬 06/09 15:17
48F:→ rehtra:香港的啥遊戲?快說快說 06/09 15:17
49F:→ season002:google獎門人 吹蠟燭的圖片,該節目還會計算腳開的角度 06/09 15:17
50F:→ Ctmate:http://ppt.cc/_eZO 鼠蹊部 06/09 15:18
51F:→ yuusnow:要我說 我還是覺得說人家媽媽沒教好比較容易有問題 06/09 15:18
52F:→ Ctmate:可是因為距離太近有些人就會用它做為生殖器的代稱 06/09 15:19
53F:→ TIPC:每個人的解讀不同,rehtra是做這樣的解讀。還加註解 腳開開... 06/09 15:20
54F:推 candicesm:該邊 最常聽到的就是 被老爸老媽念 那裏要記得洗乾淨 06/09 15:20
55F:→ TIPC:但我的解讀是kkman123打錯字,海邊太寬打成該邊太寬。 06/09 15:20
56F:→ Ctmate:但是硬要說構成公然侮辱我覺得有點難 反而說人媽媽沒教好 06/09 15:20
57F:→ candicesm:而性騷擾卻是第一次聽到 跟"性"有關係的說法 06/09 15:20
58F:→ Ctmate:似乎比較有機會 不過我不是檢察官 我覺得一點用都沒有 06/09 15:20
59F:推 rehtra:腳不開開,怎麼看到該邊寬窄? 06/09 15:21
60F:→ candicesm:穿比基尼就看的到啦 健身房一堆 06/09 15:22
61F:→ yuusnow:照教育部圖片解釋,鼠蹊部就是臀部正前方,不用腳開開 06/09 15:22
62F:推 rehtra:但是寬窄就要開開看啦 06/09 15:23
63F:→ candicesm:腿部伸展時 通常也會變寬 06/09 15:23
64F:→ yuusnow:也看的到阿 06/09 15:23
65F:→ rehtra:我不太相信可以在健身房或海邊對陌生女子說:你該邊太寬 06/09 15:24
66F:→ candicesm:綜合大家意見 好像告不成機率比較大 06/09 15:24
67F:→ candicesm:因為要舉證 就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情了 根據討論過後 06/09 15:25
68F:→ yuusnow:我覺得不行啦 但我不是檢察官 ( ′-`)y-~ 倒是說人家媽媽 06/09 15:25
69F:→ yuusnow:沒教好....還比較有機會公然侮辱咧(是說我提第三次了XD 06/09 15:26
70F:→ candicesm:我認為罵人者不對 但說人家家庭更不應該 06/09 15:26
71F:→ TIPC:推candicesm跟yuusnow 06/09 15:27
72F:推 rehtra:你可以不要講三次啊.... 06/09 15:28
73F:→ Ctmate:我倒是有個疑問就是 說人“該邊太寬”是要算309還是310? 06/09 15:31
74F:→ Ctmate:還是算性騷擾? 06/09 15:32
75F:推 candicesm:很多時候過了就算 都不認識的對方 情緒沒了就不會在意了 06/09 15:32
76F:→ candicesm:應該都不算 06/09 15:33
77F:→ Ctmate:總是要算一個...不然要告什麼呢? 06/09 15:34
78F:推 season002:因為都不算,所以都行啊,愛告什麼告什麼,檢察官到時就 06/09 15:37
79F:→ season002:會說到底是該邊太寬比較嚴重還是沒家教比較嚴重了 XD 06/09 15:38
80F:推 candicesm:放過檢察官吧 他們可以做更值得做的事 06/09 15:39
81F:→ Ctmate:那是互告呀 單就該邊寬我實在不知道能告什麼 06/09 15:39
82F:→ candicesm:而不是爭論 該邊太寬或是沒家教 06/09 15:40
83F:→ rehtra:去告一下,看看檢察官怎麼說好了.... 06/09 15:48
84F:推 season002:那就要問當事人了 既然他可以這樣補完 我想連該告哪一 06/09 15:49
85F:→ season002:條他也想好了 06/09 15:49
86F:推 holysea:私以為對方告成的機會比較大,畢竟單一伴侶夠猛即可 06/09 17:55
87F:→ holysea:如果可以息事寧人最好,這官司要打很不划算 06/09 18:13
88F:→ trausing:親愛的各位,要吵能不能互換MSN私下吵^^ 06/09 19:40
89F:→ screenwriter:推candicesm = = 全部看下來好無言 06/09 21:36
90F:→ DanJill:我覺得上面說法中蠻多不尊重女性的關點耶! 06/09 22:02
91F:→ DanJill:在健身房海邊看到露該邊的能代表全部的女性都不介意被人 06/09 22:06
92F:→ DanJill:難道男性被人(不管男女)看著褲襠處,說一句"LP太小"都不會 06/09 22:10
93F:→ DanJill:介意,"誰叫LP就長在那,被人看到很正常啦!" 06/09 22:12
94F:→ DanJill:然後開始解釋又各種小的可能,因為姿勢關係,天氣太冷,沒 06/09 22:15
95F:→ DanJill:好康什麼的,誰會先想到是天生小? 06/09 22:16
96F:→ holysea:不好意思你的例子可以告成但是跟這事件不同等級 06/09 22:17
97F:→ holysea:就是對方用的詞要爭論到底是不是原PO所想就可以吵半天了 06/09 22:18
98F:→ DanJill:哪知道就是有男性討厭被人公開暗示性器官太小,憤而提告 06/09 22:18
99F:→ holysea:但該邊是不是那個地方會吵很久,但沒家教的確有告成功過 06/09 22:19
100F:→ DanJill:結果被回"LP是指後面那兩個啦!""游泳池就一堆人穿緊身褲 06/09 22:21
101F:→ DanJill:給看咧""胖的話看起來會比較小""又不一定是天生的才會看起 06/09 22:22
102F:→ DanJill:來小""告不成的啦!""問候對方母親你完蛋了" 06/09 22:24
103F:→ holysea:你根本弄錯了吧,如果要說的話應該是你內褲好小件比較符合 06/09 22:25
104F:→ DanJill:就算告了不會成功,但不做提告的動作就是默認自己那個"小" 06/09 22:26
105F:→ Ctmate:D板友你的舉例跟這個case的落差太大了= = 06/09 22:28
106F:→ DanJill:原來我搞錯了,該邊是指內褲呀! 唉,難怪我會被老爸罵不好 06/09 22:30
107F:→ DanJill:我不知道感覺不被尊重還有層級的差異在耶! 法律真是太深 06/09 22:31
108F:→ DanJill:奧了(崇拜) 請問大大衡量的標準是什麼呀? 06/09 22:33
109F:→ DanJill:該不會是男性尊嚴不容踐踏,女生給看大腿根部理所當然吧? 06/09 22:35
110F:→ Ctmate:http://ppt.cc/_eZO http://ppt.cc/n-4y 06/09 22:39
111F:→ Ctmate:一個有爭辯空間 一個幾乎沒有 06/09 22:40
112F:→ Ctmate:而且309.310.性騷擾要用哪個其實我也覺得需要想一下 06/09 22:41
113F:→ DanJill:蛤,我真的比喻錯誤喔! 我以為男生只會在意前面那個大不大 06/09 22:42
114F:→ Ctmate:這裡是PttLifeLaw 個人覺得不太適合太多 情緒性的發言 06/09 22:42
115F:→ DanJill:原來後面兩個也會在意,那真的是我搞錯了!! 06/09 22:43
116F:→ Ctmate:明明就是在討論該邊有沒有機會成立 但大家都不是檢察官 06/09 22:47
117F:→ Ctmate:最後變成在意不在意 也跳太多了吧 法律板都不法律板了 06/09 22:47
118F:→ DanJill:個人主觀上在不在意不本來就是提告與否的原因之一嗎? 06/09 22:52
119F:→ Ctmate:可是你最後怎麼會講到 男性尊嚴不容踐踏 男生只會在意前面 06/09 22:54
120F:→ Ctmate:大不大之類的 針對“該邊”一詞吧 06/09 22:55
121F:→ Ctmate:覺得有 就去告 只要能說服檢察官 06/09 22:55
122F:→ DanJill:嘖! 我又搞錯了! 這裡本來就是討論法理的板,提告原因要去 06/09 22:56
123F:→ DanJill:恩,因為該邊的範圍包含M字開腿才能看到的地方吧! 06/09 22:58
124F:→ DanJill:阿咧@@ 少一句- 去law板討論 06/09 23:00
125F:→ DanJill:就像講LP有些人會把它和LG想成同一組器官一樣 06/09 23:02
126F:→ DanJill:明明就在講LP,卻硬要說LG才是被說小的地方 06/09 23:04
127F:→ Ctmate:個人覺得陰莖陰囊因為同屬生殖器官 無論哪個拿來抨擊他人 06/09 23:07
128F:→ Ctmate:模糊地帶都很小 但是該邊是否足以代表生殖器就需要看怎麼 06/09 23:08
129F:→ Ctmate:認定了。在這個例子裡,有些人覺得成 有些人覺得不成 06/09 23:08
130F:→ Ctmate:但實際上成不成不是多的一方說的算 要看檢察官怎麼認定 06/09 23:09
131F:→ DanJill:阿我知道了! 原po你和檢察官說對方公然說你體型不佳 06/09 23:11
132F:→ DanJill:只要你腰腹臀大腿圍皆小於國人平均值,說不定會成喔! 06/09 23:13
133F:→ DanJill:打岔問一下,一般來說LP的大小也在隱涉性能力優劣的對象 06/09 23:16
134F:推 rehtra:那奶子呢? 06/09 23:17
135F:推 season002:我覺得挺有趣的,推文在之前並未提到女性,當然也沒人 06/09 23:18
136F:→ season002:說到女性的該邊,到底怎麼會連結到不尊重女性呢? 06/09 23:19
137F:→ season002:健身房海邊男女都有,為什麼會針對女性去說呢? 有意思 06/09 23:19
138F:→ DanJill:我是真的不知道,怕自己一直以來都搞錯重點了 06/09 23:20
139F:→ Ctmate:大概是因為原po是女性吧 06/09 23:22
140F:→ DanJill:跳街舞的會露出來是什麼會露出來呀? 06/09 23:24
141F:推 season002:那還真是滿莫名其妙就被扣上個不尊重女性的大帽子 06/09 23:24
142F:→ season002:噗......麻煩自己去搜尋一下好嗎 街舞動作一堆都會露出 06/09 23:25
143F:→ DanJill:男人也有比基尼喔! ...... 好......好想看 06/09 23:25
144F:→ season002:來所謂該邊、跨下 06/09 23:25
145F:→ season002:我有點疑惑耶,你似乎誤會了該邊,不是穿了褲子該邊就不 06/09 23:26
146F:→ season002:叫該邊耶,你以為都要看到肉才叫該邊嗎? 呵呵 06/09 23:27
147F:→ DanJill:那為什麼爸媽要特別說"那裡"阿? 說該邊洗乾淨不就好了? 06/09 23:30
148F:→ season002:那就麻煩了,你可以問教育部字典是不是寫錯,還是不知道 06/09 23:34
149F:→ season002:誰的爸媽根本就誤會了該邊是指哪裡,我沒法回答你 06/09 23:34
150F:→ season002:當然也有可能不知道誰的爸媽喜歡講該邊是那裡,誰知道 06/09 23:35
151F:→ DanJill:恩恩,說的也是,畢竟該邊不是個容易卡垢又不好明說的地 06/09 23:37
152F:→ DanJill:方嘛! 屙....男人穿比基尼想到要夾線就很不舒服XD 06/09 23:43
153F:→ DanJill:"單一伴侶夠猛即可"又是指什麼意思呀? 06/09 23:47
154F:推 rehtra:跳舞露出下面,可以當面說她下面太○? 06/09 23:47
155F:→ DanJill:唉,老實說我也會對被人評論大腿根部怎樣很反感 06/09 23:51
156F:→ DanJill:到今天才知道,原來台灣目前仍然無法保障女性在身體感受上 06/09 23:54
157F:→ DanJill:不舒服就是不舒服,難道非要人家明講"陰道太寬?"才能不被 06/09 23:57
158F:→ DanJill:輿論說想太多腦補什麼的,獲得輿論認定為真的不舒服才是 06/09 23:59
159F:→ DanJill:"當事人(有輿論支持的)不舒服" ,也難怪台灣會有摸七秒無 06/10 00:02
160F:→ DanJill:罪的案例了。 當事人的感受一不是判決的評斷依據二會被輿 06/10 00:05
161F:→ DanJill:論代替當事人說"那哪有嚴重到會不舒服阿" 06/10 00:06
162F:→ Ctmate:建議在看新聞的同時也去看看判決書吧 06/10 00:07
163F:→ Ctmate:如果沒記錯的話 當時法官認為未達強制猥褻 只是一般的性 06/10 00:08
164F:→ Ctmate:騷擾 但這本來就是法官自由心證 好像也有後來檢察官上訴 06/10 00:09
165F:→ Ctmate:後 強制猥褻還是被定罪 06/10 00:09
166F:→ DanJill:只要學科上有定義,與定義不同的民眾認知都不算數。 06/10 00:12
167F:→ Ctmate:不過判決與輿論相左時,常常會有法官被叫恐龍法官... 06/10 00:13
168F:→ Ctmate:雖然我不否認恐龍法官真的存在 06/10 00:13
169F:→ jacvky:過於依賴當事人感受判決會造成濫訴吧? 06/10 00:14
170F:→ Ctmate:TO:D大 台灣玩的是“無罪推定”和“自由心證” 06/10 00:14
171F:→ Ctmate:不何時宜的法要透過修法才行 06/10 00:15
172F:→ DanJill:那為免過於依賴,現行法律也是採取先否定的方法嗎? 06/10 00:19
173F:→ jacvky:沒所謂先否定的說法吧? 法官自然會依各項情境判斷,當事人 06/10 00:22
174F:→ jacvky:感受自然也是判斷的依據阿。 06/10 00:23
175F:→ DanJill:只要檢方以個人認知我就不會怎樣,當事人的感受就是硬要 06/10 00:25
176F:→ DanJill:引伸...,勉強....,當事人自己腦補....。 06/10 00:27
177F:推 kkman123:原來我勝算大,如果真要提告,那些推文說我父母如何的 06/10 00:32
178F:→ kkman123:十根手指頭我看差不多 06/10 00:33
179F:推 kkman123:尤其是某位網友開口三句總是提及我媽,硬要激怒引戰 06/10 00:36
180F:→ Ctmate:要吵架就回去吧 06/10 00:36
181F:→ holysea:很多人問要告板友的事,當推文回:要告去告時其實是很無奈 06/10 00:45
182F:推 rehtra:不知到你媽媽的該邊也能公開給大家評鑑寬窄嗎? 06/10 00:45
183F:推 kkman123:講最多的就是你,看來有人真的不懂收斂,適可而止 06/10 00:46
184F:→ Ctmate:板友來問都是想知道是否構成或是否有機會 06/10 00:47
185F:推 rehtra:我哪句說你媽媽怎樣的?寡婦? 06/10 00:47
186F:推 screenwriter:可以不要吵到這裡來嗎? 06/10 00:47
187F:→ Ctmate:而回應其實也只能回會成立的機會很大或不大而已 06/10 00:48
188F:→ kkman123:先聲明我沒有要吵架,但rehtra無論在婚姻版還是此版 06/10 00:48
189F:→ kkman123:就是要挑釁提到我媽,這到底是什麼心態? 06/10 00:49
190F:推 rehtra:我在這邊討論的都是針對該邊喔 06/10 00:49
191F:→ Ctmate:誰管你們是不是吵架 跟板旨無關的就私信或回婚姻板去吧 06/10 00:49
192F:→ Ctmate:都不要一直針對個人或跳針了啦 06/10 00:50
193F:→ kkman123:你不要在三辯解了,明眼人,大有人在,且為數不少 06/10 00:50
194F:→ Ctmate:連媽媽都要扯進來 一整個傻眼 06/10 00:50
195F:推 rehtra:該邊如果不是隱私部位,那爸爸媽媽的該邊都可以講啊 06/10 00:52
196F:→ rehtra:評鑑陌生女性的該邊真的沒什麼嗎? 06/10 00:53
197F:推 kkman123:法庭見 06/10 00:54
198F:推 Pash77:別吵架了~ 告一告不要浪費網路資源 06/10 01:04
199F:推 rehtra:對啊 06/10 01:25
200F:推 kkman123:認同P大您,我就不浪費網路資源了,直接親洽律師才能獲 06/10 01:57
201F:→ kkman123:得解決方案,且對造人也給予贊聲,打擾各位了,告辭 06/10 01:59
202F:→ trausing:拜託放了檢察官>< 06/10 10:59
203F:推 jaky11:審理到這案件的法官只能幫您拍拍了 06/10 14:15
204F:推 trywill:不要欺負檢座大人啊~真是可憐的檢察官~ 06/10 18:53
205F:推 kkman123:勸你們在這篇文章內謹慎發言,否則可能 06/12 01:08
206F:推 brillante:請讓檢察官的力氣放在重大刑案上,那麼多人的親人受死卻 06/12 19:39
207F:→ brillante:找不到兇手,那麼多真正受屈的被害人需要檢察官伸張正義 06/12 19:39
208F:→ brillante:口舌之爭請找調解會或里長幫忙,納稅人會感謝你/妳。 06/12 19:40
209F:→ brillante:檢察官會感謝你,所有重大刑案被害人會感謝你。 06/12 19:40
210F:→ brillante:講坦白話要吵架最好約一約出來當面吵個夠。 06/12 19:40
211F:→ brillante:吵到不歡了就動用國家重要資源幫彼此仲裁,檢察官很可憐 06/12 19:41
212F:→ brillante:若幾位當事人要提告訴,請不要把我這幾句推文去除。 06/12 19:41
213F:→ brillante:我想跟檢察官及法官說真是辛苦您了~唉...... 06/12 19:42
214F:推 Bigfatty73:葳葳~ 沒事多回來問板啦~~ (打滾) 06/14 04:25
215F:→ sneak : 通常比較大隻的人 該邊 https://noxiv.com 08/11 04:54
216F:→ sneak : 說到評論寬不寬這回事, https://daxiv.com 09/12 19:13
217F:→ sneak : 不要欺負檢座大人啊~真 https://muxiv.com 11/01 20:10
218F:→ sneak : 綜合大家意見 好像告不 https://daxiv.com 12/25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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