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bethatone (梅比雷特萬)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無線網卡退租問題
時間Wed May 18 23:20:36 2011
事實經過:
3.24日我到斗六威寶直營門市申請無線網路學生專案449,加1元可得無線網卡(USB),
回家使用後發現訊號很差,因此隔天3.25就拿到直營門市去表示想退掉,
門市說這樣要付違約金,
我認為金額太高,有沒有別的方法可以不要付,畢竟我使用幾乎不到24小時,
對方說那轉成「無合約」的形式,然後我再拿到另一間門市退,
因為沒辦法在同一間店申請又解約,請我拿到斗六圓環那間特約(?)退掉,
我因為隔日就要回高雄,因此我詢問可否在高雄退,對方也說可以。
就在25日當天我將USB無線網卡退給門市,並且付了「處理費」900元,有發票。
以及sim卡(就是無線網卡門號的卡)的處理費300元,
對方把卡跟寫著號碼的紙卡套留給我,跟我說再拿這張去退就可以了。
隔日晚上到達高雄,找了很多間店都不給退,
後來到了威寶六合特約商店,拿卡跟門市店員說要退租,
對方在電腦查詢之後跟我說「早就退了啊」,然後我問他說那卡怎麼辦
對方說卡就已經失效了,他幫我剪掉就可以了。
上個月(4月),我收到一張威寶258的帳單,我認為那是之前申請到退約的費用,
因此我拿到高雄六合店繳納。
今日我又收到帳單,上面註明為4.11~5.10號必須繳納499元無線網路費
打電話查詢客服之後,發現我並沒有退租,
客服認為我並沒有簽解約單,因此不算解約,是我跟門市之間的誤會。
打電話致電門市他說他們沒有辦法解決,是我搞錯了。
我跟客服說,既然我在那天已經把sim卡跟無線網卡都退了,
為何我還有約? 既沒有使用sim卡,為什麼又要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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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應該如何不付這筆499的金額呢?
連絡門市,他們調出當天的錄音,說當時他們跟我說可以解約的時候,
我說了「好 我考慮看看。」 我實在不記得我當初怎麼會說那句話,
有可能是因為我這人向來不喜歡把話說死,但也有可能是我回應了他別句話。
但我當下其實就是去解約的呀!
我如果不想解約,我又何必把sim卡跟無線網卡都退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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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cya:若溝通不成,可向縣市政府的消保官申訴~ 05/22 10:46